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招标公告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LHZBCG201709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铜川市新区长虹北路1号

联 系 人:姜丽涛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12201、12202号房

联系方式:***-********-2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产品须提供厂家授权

单位

数量

产地(国产/进口)

1.

碎纸机

35

国产

2.

便携式电脑

10

国产

3.

执法记录仪

50

国产

4.

自动数据采集站(网络版)

7

国产

5.

执法摄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1

国产

6.

台式机

80

国产

7.

传真打印一体机

25

国产

8.

打印机

20

国产

9.

Windows7正版系统

40

国产

10.

Office2016正版

40

国产

11.

杀毒软件(网络版)

120

国产

12.

司法便民查询软件

1

国产

13.

触摸查询机

2

国产

14.

硬盘

7

国产

15.

机房恒温空调

1

国产

16.

当事人接待功能房录音录像系统

1

国产

17.

网络云阵列系统

1

国产

项目用途: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150.85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在经营范围内具有软硬件开发、网络工程及设备系统销售、安装、调试和维护的相关内容,须有承包并实施该项目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4年2月至今)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提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或信用担保缴纳凭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采购内容和要求”中“产品须提供厂家授权”的授权委托书;

6、以下采购内容应按要求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复印件:

(1)执法记录仪、自动数据采集站、执法摄录数据综合管理平台

a.所投执法记录仪、数据采集工作站通过CCC强制性认证(证书中制造商名称与生产企业名称为同一名称)。

b.需具备有专利并可以提供证书,加盖公章。

c.提供 ISO14001证书、ISO9001证书,证书中涵盖范围包括安防监控系统、警用数据管理终端系统、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软件管理系统等。

d.应提供该产品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证明材料,确认产品的应用广泛性。

(2)杀毒软件(网络版)

a.软件资质要求:公安部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及公安部颁发的销售许可证;

b.厂商资质要求:应具有国内自主知识产权或在国内登记为国产软件产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具备信息技术服务器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

(3)机房恒温空调

a.厂家资质要求: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证书);具备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CRAA认证;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焓差实验室认证;

b.产品认证:具备精密空调控制系统软件著作权。

(4)当事人接待功能房录音录像系统

a.产品资质:实现上述功能描述需要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为准;

b.控制软件资质:需提供指挥中心控制软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的著作权登记证书、省级或以上软件评测中心评测报告复印件;需提供讯问软件在公检法系统中应用案例不少于3个,以提供用户报告复印件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7年03月09日至2017年03月15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招标代理部

3、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9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甲字88号大明宫中央广场1幢1单元22层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晨 尚超超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2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 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南大街支行

账 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化设备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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