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县第二中学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招标公告
澄江县第二中学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澄江县澄江县第二中学异地搬迁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编号: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3)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合作投资人,特邀请有兴趣、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澄江县第二中学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已由澄江县发改局《关于澄江县第二中学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批复》(澄发改发〔2015〕76号)文件批准建设,财政局批准二中异地迁建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投资人。目前征地、规划、地灾矿压、水保、环评、地勘、设计已完成,地勘及施工图审查已完成、施工场地已经基本达到“三通一平”,具备施工条件。本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为澄江县教育局,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合作投资人。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澄江县第二中学异地搬迁建设项目合作投资人
2.2 项目编号:云旺招字 YX-ZFCG2017-003
2.3 工程概况:
1、新建校舍总建筑面60194.05㎡,其中:(1)教学楼3栋建筑面积16998.1㎡;(2)学生宿舍3栋(男生2栋、女生1栋)建筑面积17122.4㎡;(3)教师宿舍2栋建筑面积7222.9㎡;(4)综合实验楼1栋建筑面积5347㎡;(5)书院1栋面积1880.9㎡;(6)食堂1栋建筑面积4533.8㎡;(7)教研中心1栋建筑面积3523.3㎡;(8)风雨操场建筑面积2216㎡;(9)看台建筑面积427㎡;(10)公厕、发电机用房、水池水泵用房等建筑面积764㎡。
2、室外工程包含:(1)室外体育运动场、篮球场;(2)绿化;(3)广场、道路、停车场;(4)雨水收集系统、给排水工程、供电工程等。
2.4项目投资:本次实施范围暂估投资额约1.8亿,项目最终投资以政府审计结果为准。
2.5 建设内容: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师生食堂、学生宿舍、教师值班房、学校运动场、道路、绿化、雨水收集系统、给排水工程、供电等及相关附属设施。
2.6建设完成期限:从双方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到竣工验收合格、结算交付甲方使用,12个月内完成。
2.7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9年(含建设期12个月)。
2.8项目区位:项目区位于澄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忠窑村委会赵庄村民小组以北牛市坡。
2.9项目采购范围(融资建设内容):承接主体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并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项目的建设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承接主体。
2.10投融资综合回报率上限价:6.4%(备注:投融资综合回报率包括资金融资利率和项目投资回报率)
2.11项目投资回报周期:回报周期8+1年,计息时间从交付使用开始计息。
2.12支付方式:从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分八年付清投资人应得的回报。
2.13承诺到位投资总额:约1.8亿元。
2.14承诺首批资金到位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作协议前5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将首批资本金(工程准备金)最少按投资额1.8亿的15%的现金打到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上,随后按工程进度转为建设资金。
2.15履约担保:按投资额约1.8亿的10%计取,允许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供。
2.16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承接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查询;
(7)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8)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9)承接主体应当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的义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严禁转包行为。
3.2资质要求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
3.2.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与详细需求:
(1)独立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与项目规模相匹配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与所投标合作项目相适应的融资、运作和施工能力。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的组成满足下列两种方式:(1)联合体完全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或(2)联合体由一个具有投融资能力的企业与其他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组成。
(3)联合体的组成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贰级建造师资格且安全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有至少1个从事建设类似项目相关经验。
3.4财务状况要求
(1)近三年(2013-2015年)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具有近3年(2014年至今)的完税证明材料。
(3)具有金融机构提供的不低于项目投资额(1亿元)的资金来源证明。
3.5业绩要求
提供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建设或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的不少于2个(含2个)业绩材料。
3.6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
3.7其他要求
3.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且承诺履行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
3.7.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应符合本第3.1、3.2款规定的资格条件;
(2)社会资本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自2017年3月9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 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5.2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室)报名并购买投标文件。
5.3报名:报名时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并递交下述资料的原件并提供一套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税务登记证(国、地)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资质证书副本;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9)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10)近三年(2013-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11)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备注:如企业已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
5.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5.5未按规定获取的投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正三副共四份,同时附电子光盘或U盘一份);
6.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 3月 30日9:00-10:00时;地点为: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6.3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0:00时;
6.4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澄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14号);
6.5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上发布。
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可能危及第三人利害关系的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澄江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澄江县凤翔路北26号 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40号建银广场新区5幢1单元202室
邮编:653100 邮编:653100
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联系人:张师
电话:0877—******* 电话:****-*******
0877—*******
传真:0877—******* 传真:****-*******
2017年3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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