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楚门一期市政配套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保障性住房楚门一期市政配套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玉环县保障性住房楚门一期市政配套及绿化工程,已由玉环县发展和改革局(玉发改审[2014]12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环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由上级补助、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解决外,其余部分由业主自筹。本次招标内容为室外市政配套及绿化工程施工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经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玉环科技产业功能区胡新港西区片A-2地块,红照路与滨江大道交叉口东南侧,前王河北侧。其中规划路长度约417米,小区内市政配套与绿化用地面积约16304平方米。

2.2工程预算造价:*******元。

2.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规划路及小区内道路、照明、给排水、围墙、绿化及苗木种植并养护一年(成活率要求10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不超过360日历天(除规划路外,小区内市政配套及绿化工程在150日历天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须为投标主体)。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yhjyzx.com)网站“在线标书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1日9 时30分,递交地点为玉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事项

未取得《玉环县建设工程交易证》的投标申请人,应事先到玉环县招投标中心办事大厅(地址:玉环县财务开发中心大楼二楼,电话:****-****************)办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辉 联 系 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招标监管机构(盖章):玉环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057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工程 保障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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