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能*丽景湾项目酒店大堂及一期住宅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清能*丽景湾项目酒店大堂及一期住宅装修设计招标公告
清能*丽景湾项目酒店大堂及一期住宅装修设计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清能*丽景湾项目已由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五发改【2015】2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五指山清能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酒店大堂和一期住宅装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南东路南圣河河湾处,占地面积约135.21亩,总建筑面积约195669.14m2,项目一期拟建7栋高层(16-19F)住宅、1栋高层(19F)酒店、1栋2层酒店大堂及1座地下室(地下一层、局部地下二层)。2.2建设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南东路。2.3招标范围:包括清能.丽景湾项目一期7栋住宅首层入户大堂(含电梯前室)、17个室内户型硬装设计、2#楼ABC等3个样板房的软装设计、1栋酒店大堂(前期为营销中心及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精装修设计建筑面积约3023.47m2,最终以实际精装设计建筑面积为准。2.4设计内容: 在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完成清能.丽景湾项目一期图纸范围内的酒店大堂、7栋住宅楼栋首层入户大堂(含电梯前室)、17个室内户型的硬装设计(包含2#楼ABC等3个样板房的软装设计)等部位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完成门窗、地面、天棚、隔墙、涂饰、裱糊与软包、细部做法等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及强弱电、照明、室内给排水、通风、消防等专业设计。包含投标提交的概念方案设计(含设计概算指标)、中标后的方案深化(含设计概算)、扩初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设计效果全过程把控、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等。2.5设计周期:概念设计15日历天,方案深化、初步设计各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与本招标项目设计范围相适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近5年(2012年3月1日-2017年2月28日)至少完成过1项且已竣工的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已竣工的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精装修施工图设计,须提供设计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核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3.2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建筑设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近5年独立主持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设计业绩。3.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注:本招标文件中“近5年”是指2012年3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期间。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 3 月 1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商务大厦5层AB室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4.3标书款账号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海口分行账号:8989 0011 1410 701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 月31日9时 00 分,地点为三亚市榆亚路大东海花园C栋1502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媒介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五指山清能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五指山市河南东路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8号诚田国际商务大厦5层联系人:吕先生联系人:李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2017年 3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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