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指挥部巡逻车招标公告
防指挥部巡逻车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联防指挥部巡逻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联防指挥部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巡逻车进行采购(项目编号:ZCD-KFQ(563)*******),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到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参与投标。
2.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2.1 采购内容:巡逻车 8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采购预算: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需货物生产能力、技术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指定授权的经销商。一个制造厂家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授权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和安装、调试能力,并在乌鲁木齐具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时至13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12室),持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厂家授权书或经销商代理证明原件(代理商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1日上午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群众联防指挥部
地 址: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2号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
招标代理联系人:高慧玲
联系电话:180*****281 ****-*******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三月九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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