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国电##发电有限公司风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 “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 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二次挂网】(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2-SJZB17-0011

日 期: 2017年03月10日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项目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已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6】45号)、 国务院国资委与辽宁省政府签订的《驻辽央企分离移交“三供一业”工作协议》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0%,中国国电集团公司30%,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招标人为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建设规模:桓仁电站生活区位于桓仁水库垻下,原由桓仁水电站馈出10kV生一、生二、生三和生四4条架空电源电缆供出该区域居民用电。现根据辽宁省本溪市桓仁县政府要求,将该生活区居民用电负荷摘转至本溪市桓仁供电公司电网供出。该生活区单体楼房50栋,平房36栋,共有自然用户1366户。办公后勤设施楼房26栋。住宅每户供电基本容量配置不低于6千瓦,每户设立一个计量装置,公共系统每栋楼设立一个计量装置,生活区有线电视和通信电缆建立地下光缆及钢管敷设。

1.2.2计划工期:2017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1.2.3招标范围:

1.2.3.1 设计人负责从可研设计、现场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到竣工图编制、执行概算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工程所需的各项技术资料编制、协助完成工程决算报告编制等全过程的工程设计工作,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以及国电集团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2.3.2 工程设计工作主要范围和内容,

(1)生活区内10KV架空线路及杆塔全部维修,改造为地埋电缆;

(2)0.4KV进户电缆改造,拆除原电表,每户设立一个电表计量装置;

(3)杆上变压器及变台维修,改造为箱式变压器和封闭式变压器台;

(4)10KV开关站维修改造;

(5)生活区有线电视和通信电缆建立地下光缆及钢管敷设。

1.2.3.3 工程设计内容为可研设计、工程总体设计,招标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和竣工图编制的各项工程、设计工作,各阶段相应的预(概)算编制工作,工程竣工报告。

1.2.3.4 负责按照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计优化的有关规定,完成工程设计各阶段设计优化任务。

1.2.3.5 本工程设计的设计总工程师,对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对工程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及施工组织设计大纲负责;参加工程的设计联络会,对相关设计进行协调。

1.2.3.6 提出合理的标段划分,编制工程所需施工、设备、材料招标的技术规范书,参与有关的招评标和技术协议的签定工作;受项目法人的委托负责向设备厂家收集用于设计所需的设备资料。

1.2.3.7 参加本工程的可研审查、设计审查、招标最高限价等审查工作,并按审查意见进行设计修改和补充;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2.3.8 现场常住各专业工地代表及时进行现场设计服务。

1.2.3.9参加现场的施工检验和验收。

1.2.3.10 提交工程设计各阶段电子版全套成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1.3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在(网址:http://)和国电招投标网(http://www.cgdcbidding.com)上采用国内 公开招标方式( 一步制、 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4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4.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4.2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4.3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独立的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能力,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用户签署业绩证明:投标人必须有近3年内整体工程设计供电项目的业绩。

4、拟服务于本项目的设计总工程师,必须具有近3年内供电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的业绩。

5、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空

1.4.5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资格证明及其他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资料:

(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文件的扫描件(包括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ISO9000认证证书等)。

(2)满足招标公告1.4.4要求的业绩证明。

(3)按规定格式填写拟在本工程担任设计总工程师(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员的情况。

(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投标人概况表。

(5)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合同拟采用的主要技术装备情况。

1.4.6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1.6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7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10日 09:00整到 2017年03月15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8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上查看招标公告、免费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相关事宜,请与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101楼5层,邮编:102209,邮箱:********00@b.qq.com">********00@b.qq.com,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客户服务热线:********00-1-0 ,CA办理电话:021-962600、***-***********-***********-********(上海CA公司)。

1.9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若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9.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9.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9.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9.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10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工程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 (元)
工期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1
供电维修改造工程设计

1000元
2017年4月15日至5月15日
GDCX02-SJZB17-0011/01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2%

1.1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4月05日 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8036)。

1.13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为 2017年04月05日 14: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8036)。

1.14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或邮箱的形式与1.17条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人联系。

1.15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1.16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招 标 人: 国电电力和禹水电开发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桓仁县桓仁镇沿河街 167号

邮 编: 117201

传 真: ****-*******

联 系 人: 王岩松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邮 编: 102209

电 话: ********00-8036

传 真: ***-********-****

邮 箱: shenyuzhan@cgdc.com.cn

联 系 人: 申玉战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新能源研究院101号楼

邮 编:102209

邮 箱:********00@b.qq.com">********00@b.qq.com

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CA办理电话:***-***********-***********-********;

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00转1


标签: 维修改造 供电 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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