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县2017年农村河道疏浚(乡级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县2017年农村河道疏浚(乡级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南通市建设工程海安县2017年农村河道疏浚(乡级河道)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 ||||||||||||||
(资格后审,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方式)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海安县2017年农村河道疏浚(乡级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县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地点:海安县境内; | ||||||||||||||
(2)工程规模:整治河道长度12.018km,清淤土方共13.74万m3; | ||||||||||||||
(3)招标范围:乡级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施工; | ||||||||||||||
(4)施工时间:2017年03月30日到2017年06月28日;工期:90日历天 | ||||||||||||||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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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 ||||||||||||||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不受属地管理限制)暂停投标资格或通报并在暂停或通报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 | ||||||||||||||
(8)其他报名条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需提供投标人属在地人社部门指定的查询方式,以供备查),若所提供缴费记录起始日至首次公告开始之日不满一年,须同时提供新录用、调入等相应证明材料;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不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7年03月10日到2017年03月16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3月16日09点00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上招投标系统。 |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工程建设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发包价格、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 ||||||||||||||
7.其他事项 | ||||||||||||||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60万元整; | ||||||||||||||
8.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小型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试行) 9.其他: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971 | ||||||||||||||
10.联系方式 | ||||||||||||||
招标人:海安县河道疏浚工程建设处 |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三楼 | 地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 |||||||||||||
联系人:邓树成 | 联系人:张茹 |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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