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0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244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110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244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国道110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244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系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110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244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系统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6号和宁发改审发[2015]274号及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6]323号和宁交函[2017]8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国道110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244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系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国道110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244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机电系统工程
2.2工程地点: 永宁县境内和陶乐县境内
2.3工程概况:
本次项目包括国道 110 线闽宁镇至青铜峡段公路黄羊滩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国道 244 线经堂庙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的称重系统设备供货、安装与服务等。称重设备有关的施工安装、连接、调试和测试,以及与称重设备安装配套的基础、管道、线路的开挖、敷设、接续、复原、清理等工作。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预计工期5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 等级 |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公路机电工程二级资质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1、投标人在 2015 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 1。 2、投标人在近 3 年(2013 年~2015 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小于1000万元。 3、投标人在 2015 年的年末货币资金不少于 300 万元。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1月以来)成功地完成至少 1个公路项目中通信或收费或监控系统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其考核指标以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为准。非省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
企业 信誉 | 1、投标人在截止投标文件递交之日前未被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依法取消一定期限内投标资格,且未在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以交通运输部、宁夏交通运输厅文件或行政处罚文书为准),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在 3、投标人自 |
主要 人员 | 1、项目经理及备选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二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至少担任过1个机电工程独立标段施工项目经理职务;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总工及备选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机电工程独立标段施工项目总工职务;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及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及备选人的业绩必须是在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其考核指标以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为准。非省级及以上“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的业绩,将不予认可。 |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 个标; 2015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工程项目类别为公路机电)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1*****637。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4.3投标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应按交易平台的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缴纳,完成费用缴纳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以电子交易系统统计打印的报名缴费名单为准。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809室领取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交费成功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结束后,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 。投标人如需要《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请自行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 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9室
邮编: 750011
联系人:穆超
电话:0951- *******
传真:0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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