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安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丙安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将“赤水市丙安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河流丙安河发源于马鹿坝柑子坪,河源分水岭高程为 1478.2m,河流流经两河口、新棚、黄土坎在丙滩处汇入赤水河,主河道为近南北走向,次级溪沟近东西走向,主河长31.73km,多年平均流量1.87m3/s,天然总落差990m,峡谷幽深。

  本次规划推荐方案丙安水库是一座以城乡供水为主,兼顾农田灌溉的综合性水利工程。上坝址正常蓄水位520.00m,死水位430.00m,设计洪水位(P=1%)520.32m,校核洪水位(P=0.05%)522.11m,总库容2140万m3。首部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大坝、洞式溢洪道、取水隧洞及取水钢管等,输水建筑物主要包括输水管道及附属设施等。工程建成后,可与甲子口取水泵站、金龙水库和牛儿洞水库共同承担向赤水市市区的供水任务,并满足灌区范围内1723亩耕地的用水需求,灌溉年供水量为57.6万m3,同时可解决丙安乡镇供水及灌区人畜饮水问题,其中丙安乡镇供水年供水量为26.1万m3,灌区人畜饮水7.2万m3,年总供水量为 2825.7万m3。

  二、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产生粉尘、建筑材料运输扬尘和运输车辆尾气;营运期不产生大气污染物等。

  2、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营运期产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规划实施后水库库区水流变缓,水体自净能力降低,其水质将因此而受到一定影响,需加强流域内污染治理。

  3、声环境影响

  规划实施运行期无噪声排放,主要是施工期施工机械运行、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土石方和隧洞弃渣及少量建筑垃圾;营运期主要为管理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过程中及堰区淹没不可避免的扰动地表,破坏植被,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水库坝址下游将会产生减水河段,对减少河段水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三、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治理措施为施工中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规范施工方法,减少粉尘等污染物排放,在施工区域洒水降尘,建筑材料遮盖运输等减缓措施。

  2、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施工废水可通过细砂回收处理器、自然沉淀法、混凝沉降法、机械加速澄清以及成套设备处理等多种方法进行经济技术比选,选择最为经济、合理的处理方案,并使施工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在集中施工的各生活区,生活污水采用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备理后用于农灌。

  3、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治理措施为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固定高噪声源采用围隔措施,并尽量远离施工生活区,为施工人员佩戴耳塞等保护措施,加强管理,尽量避免在人群休息时施工。

  4、固体废物的减缓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对开挖的土石方进行内部平衡,回填利用,减少弃渣量。

  5、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区域,减少对植被的破坏,严禁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尽快恢复工程建设中破坏的植被,保护和重建重要植物资源的生境;施工期临时占用和破坏的土地和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应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营运期下泄一定量的生态流量,保证下游河段水生生态维护正常。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受本规划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2、主要事项:对本规划实施的总体看法;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减缓措施的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对该规划提出的其他意见或建议。

  五、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环评单位: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工

  电话:150*****700、Email:********62@qq.com">********62@qq.com

  2、规划实施单位:赤水市水务局

  联系人:喻工、联系电话:180*****374

  公示发布单位:赤水市水务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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