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堤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河堤整治项目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审字第[2007]003号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安溪县永安路市政工程(河堤整治项目)
建设地点:安溪县永安路 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20万元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应专业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2.企业所在地银行基本账户汇入的贰拾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安溪县支行,账号:***********************
3.投标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汇至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截止时间详见:本工程资格后审文件。
三、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出售招标文件(包括资格后审文件)实行不记名办法,购买招标文件不必提交任何证明。
四、获取资格后审文件及招标文件时间,报名时间:2007年1月5日至2007年1月11日,每天上午8:30 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地点:安溪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安溪县建设局四楼)。
五、招标文件、资格后审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六、本工程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位置简图自行踏勘项目现场;若有疑问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送达安溪县建设招投标中心给招标代理机构,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要求,请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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