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打印机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本溪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受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用“电脑、打印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行谈判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询价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电脑、打印机采购;
(二).交货/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
(三).交货/完成地点: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四).采购项目内容: 电脑、打印机等,详见招标文件;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五).采购预算(含税):贰拾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 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的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四).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要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材料,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要提供生产厂家的经销代理证书或经销代理授权书。
(五).报名时需提供:
1.(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3)组织机构代码证(4)税务登记证(5)经销商需提供经销代理证书或经销代理授权书。
2.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组装机)。
三、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3月10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
领取地点:本溪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溪市程家街37号市检测中心315室);
谈判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四、报价保证金
本项目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元整;
缴纳方式:除境外投标人外,报价保证金一律采用电汇方式。报价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报价保证金返还也以电汇方式返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单位名称: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本溪市商业银行永鑫支行;
银行账号:
****************03;
银行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9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
***-********、
***-********;
缴纳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3月20日下午15:00时前;
五、报价截止时间、接收报价文件时间与地点
(一).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7年3月22日 上午09:00时整;
(二).报价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
(三).供应商须将密封好的纸质报价文件(一正四副)递送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室,在此时间之后送达或上传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四).谈判会时请授权代表携带报价文件、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交纳保证金收据原件前来参加会议,否则不予接收文件;
六、凡与本次询价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本溪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程家街37号;
邮政编码:117000 ;
采购文件咨询:白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
186*****606 本溪华隆招标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0日
注:若公告内容与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不符,以询价采购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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