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改造#1、#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超低排放改造#1、#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工程,#1、#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超低排放改造,#1、#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招标人为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项目业已通过招标人上级主管公司核准,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内蒙古能源兴安热电2×340MW机组工程采用成都电力机械厂的引风机,每台锅炉配套2台引风机,风机本体、冷却风机、仪表箱关于锅炉中心线对称布置,执行器顺列布置。
现有引风机型号为HA45248-8Z,设计风量为*******m3/h,全压7267Pa,风机效率为82.3%;电动机型号为YRKK800-6,电压6kV,功率3200kW。
为满足两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后烟气系统阻力变化的要求,对各台机组现有引风机进行增容改造,计划于2017年5月超低排放工程改造的同时进行改造。
三、招标内容
#1、#2机组引风机增容改造工程的整体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及冷热态试验、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有关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四、资格要求:
1、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复印件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投标人应具备电力、节能或环保工程的设计、设备成套、施工改造的经营许可,并具有发电工程类调试甲级及以上的相应资质。投标人拟采购或成套的项目所需设备,应提供制造商生产许可证(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如投标人因资质、经营范围所限,需分包或技术合作,应同时提供相应的分包或合作合同(协议)书。各类资质证明文件、材料请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8、投标人必须具有近5年内国内3台及以上的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燃煤机组引风机的设计、制造、指导安装、调试的业绩,且运行时间超过1年、安全、可靠。
9、投标人在近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必须提供能够证明业绩的有效证明:包括合同、用户反馈意见。(同时带合同原件、用户反馈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10、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2室)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2室
联系人:武超联系电话:****-*******
2、买招标文件申请人需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一份。如资料不全,拒绝接受。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生产制造招标设备所需生产许可证(如标的物有生产许可要求的)、产品检验报告、检验合格证书等证明资料;
(5)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
(7)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8)具有完善的质量ISO-9001系列的质量认证证书。
(9)业绩合同;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以投标人在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入库的资料为依据,信息库提供的扫描件不齐全或不合格的,均不能通过资格后审,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已进入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以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
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设备二部,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办理流程详见《内蒙古能源发电聚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能源发电兴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国平联系电话:152*****191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聚能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鄂尔多斯大街55号一楼西102室
联系人:武超联系电话:****-*******
传真:****-*******公司邮箱:nmgjnzb@126.com
附表:
标段
设备名称
数量
供货时间
付款比例
标书费(元)
1
#1、#2机组引风机及其配套设施
2套/4台
#1、#2机组改造用设备交货(含专用工具、备品备件)须于2017年5月1日之前全部到达现场,。
1:3:5:1。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1200
注:以上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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