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建设的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分局业务技术用房景观绿化工程已被贾汪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贾发改经贸复【2011】8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施工投标。
2 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
3.2 工程规模:合同估算价约为100万元。
3.3 招标范围:景观绿化施工,工程量清单所含施工图全部内容。
3.4 要求工期:45日历天
3.5 质量标准:合格
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叁级或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资质;
5.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5.3.5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a.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4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 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6 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自2016年9月至2017年2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7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 执行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以资格审查时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栏信息为准)。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贾汪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行泉城新区分理处
账号:****************3058
6.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310日至2017315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31517时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321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331 9 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9.1 投标报价: 96-98分(报价得分=100-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9.2 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 2-4分
10 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施工员(1名)、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0.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招标人:徐州市公安局贾汪区分局
12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建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庆雅 电话:****-********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用房 公安 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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