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西岗堤防加固工程
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西岗堤防加固工程
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西岗堤防加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林城镇新星村,该项目以门前斗堤防修复为主并兼修另外几个倒堤处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项目预算约4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2.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紫金大酒店旁明珠商务大厦5楼502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招标人: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879
招标组织机构: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
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林城镇招投标中心
杭州博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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