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博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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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贵港市园博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贵港市园博园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贵发改投资[2016]599号文及贵发改投资[2017]3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业主为贵港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R勘察、R设计、£采购、R施工、 R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贵港市迎宾大道以西、江南大道以南、西环路以东区域2.2建设规模:该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830589㎡,其中建设用地696576㎡,临时配套用地134013㎡,要求相关建设内容不少于以下规模及标准:生态绿化部分:主要包括一是公共区域绿化370027㎡、展区绿化41284㎡、现状绿化梳理92950㎡、大型花卉布置30000㎡、营养土123000?等部分内容。绿化种植设计选用苗木约500种,包括乔木(含大树)、棕榈科植物、竹类植物、灌木、片植地被植物、观赏草类植物、水生植物、时令花卉、藤本类等植物品种;二是基础人文展示的景观亭廊、雕塑小品1项和景石8000吨;三是特色人文展示的绿雕6组。湿地生态保护部分:主要包括硬质水体1300㎡和软质水体77868㎡的建设内容。生态景观展示桥部分:主要包括3座景观桥梁,总宽度7.5m、净宽6.5m米,面积分别为180㎡、81㎡、190㎡,采用钢结构形式。水利护坡驳岸工程:主要包括硬质驳岸1150米和自然驳岸9529米的建设内容。 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主要包括一是铺装场地61784?、停车场16875㎡、城市家具小品、标识系统;二是道路工程,其中一级道路17148㎡,宽度6米;二级道路4024㎡,宽度4米;三级道路3507㎡,宽度3米;游步道4342㎡,宽度2.5米以下;木栈道2170㎡,宽度1.5米至3米。车行道路面结构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三是临时设施小品,其中移动卫生间9组、移动售卖亭15个、移动阳伞50组;四是过路涵2座、码头340㎡、围堰工程3200米、清淤工程80000?、清表土工程100000?;五是临时配套服务区,其中绿化面积118053㎡、游步道2552㎡、停车场20221㎡。桥梁部分:主要包括鲤鱼江桥980㎡,桥宽度6米;凌波桥1472㎡,宽度6米。建筑工程:主要包括一是主展馆,总建筑面积19300㎡,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下室面积为5600㎡;二是民族风情街,总建筑面积16031㎡,地上建筑三层;三是景观塔,建筑面积1200㎡,建筑高度80米。四是荷花馆,总建筑面积318㎡;五是主入口大门,1项;六是东入口大门,1项;七是公厕,建筑面积720㎡;八是小卖部,建筑面积160㎡;九是配电房,建筑面积250㎡;十是电瓶车停靠点,建筑面积207㎡;十一是其他服务房,建筑面积1500㎡。土方工程:挖填方共*******?,其中挖方43044立方米,填方*******立方米,净值*******立方米(填方)。给排水工程:共766667㎡。电器工程:包括景观照明系统、视频监控、公共广播系统、智能化管理系统、智慧公园等,共300000㎡。2.3合同估算价:约6亿元。 本招标以公布的控制价进行工程招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标价格为暂定合同价格。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并编制完成施工图预算后,按财政投资评审要求送财政部门进行工程施工图预算评审,经评审后的总承包费用(即各单项费用之和)乘以中标下浮系数后的总额与中标价格比较,低者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合同总价,除招标文件或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调价原则外,实际合同总价一般不予调整。2.4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24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8天 ,施工工期:192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 年4月至 2017 年 11月 2.5招标范围: 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包括初勘、详勘、超前钻)、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地基处理、建筑、结构、装修、消防、给排水、电气(含机电照明、高低压)、空调、建筑智能、总平(含道路、综合管网)、绿化、景观、桥梁等)、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等。设计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施工图审图完成后承包人编制工程预算,并由招标人送市财政审核。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 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壹 级(含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业绩要求:R有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已完成单项施工合同额在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需含园林绿化或景观工程),(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或2家(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或2家(不超过2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3.6由检察机关开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时,下午 1 时30分至 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彭博(水利类****-*******)、胡格川(交通类****-*******)、王懋(工程类、铁路类****-*******)、财务科(****-*******)。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4.4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备注:技术资料的发放须进入当地指定的交易中心,退还技术资料同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技术资料押金须于发出中标通知书5日内退还投标人】。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根据现场电子屏幕显示的开标地点安排。11. 监督部门及电话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2. 联系方式招标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有限公司 地 址: 贵港市港北迎宾大道883号院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A区7栋7号 房产管理大楼8楼(1001-1003)室 联 系 人:陈 工 联 系 人:姜火红电 话:****-******* 电 话:0775-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tz1285@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江北支行 账 号:****************7 招标人:贵港市宏港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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