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路(红旗路~慈湖河路)人行道提升工程监理
湖南路(红旗路~慈湖河路)人行道提升工程监理
湖南路(红旗路~慈湖河路)人行道提升工程监理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 MASGC-17LX0079 |
项目名称 | 湖南路(红旗路~慈湖河路)人行道提升工程监理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工程为湖南路(红旗路~慈湖河路)道路维修工程,西起红旗路,东至慈湖河路,全长约4200m。本次对客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侧平石等进行维修。机动车道结构为: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8cm厚AC-25C粗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沥青透层、封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3%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结构总厚度为67cm。非机动车道结构为:4cmAC-13C细粒式沥青砼上面层+6cm厚AC-20C中粒式沥青砼下面层+沥青透层、封层+20cm5%水泥稳定碎石+20cm3%水泥稳定碎石+15cm级配碎石垫层底基层,结构总厚度为65cm,人行道结构为:3cm厚1:4水泥砂浆粘贴6cm人行道面包砖面层+15cmC20砼底基层+5cm碎石垫层底基层,结构总厚度为29cm。 |
监理服务期 | 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协议书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止。 如因非监理单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调整或拖延,监理服务期应相应顺延,而且监理单位可适当调整监理计划,但这种计划调整以不影响监理服务水平为前提,并须经业主批准。业主对工期进行调整或延长,监理服务期也相应作调整或延长。上述工期的调整或延长属于正常的监理服务,业主不另外增加监理费用。 |
招标范围 | 本次招标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监理。 |
成交费率 | 本项目成交费率为2.26%(监理费用约12.80万元) |
投标人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2017年度马鞍山市政府投资零星监理项目供应商库》的库内企业,且已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已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成功报名。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2016〕35号)为准):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2) 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
报名方式 | 1、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即报名截止时间),登陆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zbcg.mas.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相关资料。 2、报名不须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比选结束后三日内确认并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汇至指定账号,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视为放弃比选结果。 |
比选时间 和地点 | 1、比选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16:00 (北京时间) 2、比选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1开标室。 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到达比选现场。 4、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考虑是否到达比选现场参与监督。 |
比选办法 | 在监督员的监督下,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网上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随机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项目投标单位报名名单至报名截止时间由系统平台自动推送至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具体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零星项目比选公告页)。 (2)至比选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按照本项目比选公告页下方比选单位顺序号,将所有网上确认参加投标的比选单位对应的号码放入比选机,一个比选单位对应一个号码。 (3)由发包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抽取号码对应的比选单位即为本项目成交人。 (4)招标代理机构与成交人确认后,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该项目成交公告。 |
合同文本 | 使用国家标准监理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马鞍山市市政管理处 地 址:马鞍山市湖北路东段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张成莹 电 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建设工程招标中心 地 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7楼工程部 邮 编:243000 联 系 人: 陈美 电 话:****-*******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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