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11
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消防设备采购项目11
一、项目编号:JYZC-******* 。
二、项目名称:消防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一标段45万元,二标段66.2万元。
四、招标内容及数量:
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特别说明:有关供应商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3月10日至3月17日在姜堰招标采购网(www.jyszbcg.com)随同本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分别为:一标段9000元,二标段13000元。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分标段时须注明标段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如供应商系姜堰区诚信保证金供应商,则按《政府采购实行诚信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八、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17年3月17日下午5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仅限传真)至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传真号码:****-********。
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中心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本次采购活动不再进行,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31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拒绝接收。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2017年3月31日上午9:00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机构联系人:吕阳,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金湖湾花苑200号(天业咨询),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联系人:冯先生,联系电话:182*****428,邮政编码:225500 。
泰州市公安消防支队姜堰区大队
2017年3月10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ZC-项目标段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项目标段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手机:,传真:,邮箱:。
公司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投标供应商的处理。
4、若供应商同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需分别传真具体标段的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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