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
品目
采购单位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行政区域洛宁县公告时间2017年03月10日16: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13日08:30至2017年03月17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
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5日15:00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预算金额¥27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YZF-2017-13

一、招标条件

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资金,项目法人为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主要分为两个部分:

其一为孙洞村提水灌溉一级泵站工程,工程位于西山底乡孙洞村育苗基地。工程投资:约90万元。

其二为洛宁县西山底有色金属加工园区供水工程,工程位于西山底乡南洞村。工程投资:约180万元。

2.2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2个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一标段:对孙洞村提水灌溉一级泵站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大口井2座;泵房1座;配套水泵2台;安装 DN200钢管及De225PE管道等工程。

施工二标段:对西山底有色金属加工园区供水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施工,主要建设内容:新建1000立方米蓄水池1座,闸阀室1座,大口井2座,泵房1座;配套水泵2台;安装DN200钢管及 De225PE管道等工程。

2.3工期要求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及拟投入的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6)2014年7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指:农田水利工程施工业绩)并以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为准;

(7)企业近三年(2013年-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出具时间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提供“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上查询结果。

3.4被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6年1月以来的连续壹年(含)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以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的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企业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进行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费用按成本价另外收取,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应按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当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继续教育等证明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045日下午1500分,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宁县公共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28号

联 系 人:邢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lyzf0379@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水利 财政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洛阳泽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