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毒化检验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毒化检验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毒化检验设备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17年03月10日16:3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10日08:00至2017年03月29日17: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31日09:00
开标地点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C404)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
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先生****-*******

  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毒化检验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毒化检验设备

项目编号:XMJX2016-101-SZ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5号

联系方式:周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毒化检验设备1项:

包1: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包2: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包3:离子色谱仪 1套;

包4:红外光谱仪(傅立叶红外光谱仪) 1套;

包5:拉曼光谱仪 1套;

包6:气质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套;

包7:气相色谱仪 1套;

包8:大体积顶空采样浓缩进样仪 2台(1套);

包9:全自动多功能萃取仪 1套。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投标人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最近一期(季度或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另外,如果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也可不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但应提供书面说明。】依法缴纳税收(近半年内或近一年内)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08:00至2017年03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86号乔丹中心五楼A区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3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C404)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帐号:

包1:************************

包2:************************

包3:************************

包4:************************

包5:************************

包6:************************

包7:************************

包8:************************

包9:************************

标书费、招标代理费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金湖支行,帐号:****************88;

收款单位: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标书费用:

包1:标书费:300元/套,邮费到付;

包2:标书费:300元/套,邮费到付;

包3:标书费:200元/套,邮费到付;

包4:标书费:200元/套,邮费到付;

包5:标书费:200元/套,邮费到付;

包6:标书费:200元/套,邮费到付;

包7:标书费:100元/套,邮费到付;

包8:标书费:100元/套,邮费到付;

包9:标书费:100元/套,邮费到付。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包1:人民币371.25万元;

包2:人民币415.8万元;

包3:人民币130万元;

包4:人民币100万元;

包5:人民币128万元;

包6:人民币110万元;

包7:人民币58万元;

包8:人民币30万元;

包9:人民币30万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环境标志、信息安全产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验设备 侦查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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