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房屋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建锋招【2017】019号 |
开标时间:2017-03-23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长乐创业房屋征收事务工程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建锋招【2017】01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房屋拆除工程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通【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创业房屋征收事务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起于营前站,经203省道、吴航路、海峡路、郑和路、东鹤路、道庆路、漳江大道、漳港街道,终点至长乐机场;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招标内容为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建设征迁工作,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各站点拟拆迁面积共计约81858.22平方米,最高控制单价:2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内容为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建设征迁工作,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各站点拟拆迁面积共计约81858.22平方米,其中:航城站和壶井站未涉及拆迁;已明确涉及拆迁的共有11个站点,分别是:营前站(10993.16平方米)、郑和站(22479.6平方米)、十洋站(10568平方米)、鳌头站(10481平方米)、鹤上站(3140平方米)、沙京站(4151.14平方米)、莲花站(4733平方米)、滨海新城站(71平方米)、万寿站(1066.61平方米)、尚迁站(13.81平方米)、漳港站(161.9平方米),以及1个区间风井(2688平方米)、1个横港车辆段(11311平方米);还包括施工范围内所有应拆除的违章建筑及临时搭盖物、构筑物的拆除、清运及现场围挡(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4.招标最高控制单价:25元/㎡;K=15%(下浮系数),发包单价:21.25元/㎡。 2.5.工期要求:从项目最后一座房屋同意被拆除之日起(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15日内应结束全部拆除工作,并在房屋拆除结束后10日内将渣土及所有废料、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工程质量要求: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范围内的房屋拆平,并将拆下的房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木材、石料、砖头等)以及建筑垃圾、渣土全部清运出拆除现场。具体要求如下:旧建筑物、构筑物、简易搭盖拆除清理至底层室内标高,并将拆迁场地平整至建筑物底层标高;拆除的旧料(市政公用设备、国家文物除外)由中标人自行处理货清运出现场;在房屋拆除结束后及时将渣土及所有废料、建筑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5.请于2017年3 月11日至2017年3月15 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两天(即2017年3月21日)17: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圆整(¥2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榕建锋招【2017】019号”。 7.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创业房屋征收事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吴航镇建设路,邮编:350200 电话:****-********,联系人: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建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长乐市城市之春9#106,邮编:350200 电子邮件:********4@qq.com 电话:****-********187*****586 联系人:陈小姐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监督部门名称:城市城市轨道交通6号线长乐段建设征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80号(市标环岛邮政大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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