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行政区域灵武市公告时间2017年03月10日18:48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10日18:45至2017年03月17日17:00
预算金额¥17.3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845
采购单位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136*****5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金凤
代理机构名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波 181*****845

  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NXSTZB-2017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84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136*****557

联系方式:马金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波 181*****845

代理机构地址: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营业执照(原件);2、税务登记证(原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4、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7、投标商须在灵武市有固定服务场所并在24小时内应随叫随到(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8:45至2017年03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波

项目联系电话:181*****84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7.38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8:45至2017年03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3月31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3月31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3月31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计2017年033号下达的采购计划表,由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采购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具体采购事宜如下:

一、采购编号:灵财(采)*******

招标编号:NXSTZB-201712

二、项目名称: 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小型电动保洁车维修项目

  • 采购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技术参数指标仅做为参考,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我公司发出的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原件);

2、税务登记证(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经营范围;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由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7、投标商须在灵武市有固定服务场所并在24小时内应随叫随到(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等资格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300元/每套 ,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1日下午14:00(招标人自下午13:30时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七、开标时间:2017年3月31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三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系人:马金凤

电 话:136*****557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顺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枣园湖畔A区2-4

联系人:李波

电 话:181*****84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修 电动保洁车 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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