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01合同段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01合同段招标公告
********0">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及企业自筹。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01、02合同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9">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01、02合同段。
2.1.2建设地点为:乌鲁木齐市。
2.1.3建设规模为: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包含延安路站、延安路站~向阳坡站区间、向阳坡站、向阳坡站~大湾站区间、大湾站、大湾站~黑甲山站区间、黑甲山站、黑甲山站~幸福路中站区间、幸福路中站、幸福路中站~幸福路西站区间、幸福路西站、幸福路西站~南门站区间、1、2号联络线、南门站~中桥站区间、中桥站、中桥站~碾子沟站区间、碾子沟站、碾子沟站~南梁坡站区间、南梁坡站、南梁坡站~农业大学站区间、农业大学站、农业大学站~马料地站区间、马料地站、马料地站~平川路站区间、平川路站、平川路站~九家湾站区间、九家湾站、九家湾站~乌鲁木齐站区间、乌鲁木齐站~华山街站区间、华山街站,线路全长19.35km,共16站,全部为地下站;全线设哈马山车辆基地、八户梁停车场各一处;哈马山车辆基地出入段线和八户梁停车场出入线各一处;主变电站2座;整个线网考虑共用一座控制中心。
2.1.4见证取样检测服务周期:自开始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01合同段:延安路站、延安路站~向阳坡站区间、向阳坡站、向阳坡站~大湾站区间、大湾站、大湾站~黑甲山站区间、黑甲山站、黑甲山站~幸福路中站区间、幸福路中站、幸福路中站~幸福路西站区间、幸福路西站、幸福路西站~南门站区间、1、2号联络线;
02合同段:南门站~中桥站区间、中桥站、中桥站~碾子沟站区间、碾子沟站、碾子沟站~南梁坡站区间、南梁坡站、南梁坡站~农业大学站区间、农业大学站、农业大学站~马料地站区间、马料地站、马料地站~平川路站区间、平川路站、平川路站~九家湾站区间、九家湾站、九家湾站~乌鲁木齐站区间、乌鲁木齐站~华山街站区间、华山街站;
招标内容:乌鲁木齐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见证取样检测01、02合同段的检测工作,包括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试块、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用于承重墙的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用于承重结构的混凝土中使用的掺加剂、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以及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2">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应同时具有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见证取样检测项目应涵盖全部招标内容),且证书合格、有效。
3.2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含)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3年(含)以上类似工程检测经验;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3业绩要求:近5年内完成一项类似工程见证取样检测业绩。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6其他要求:
3.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可参与本项目2个合同段投标,但最终只能被授予1个合同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即只能中1个合同段。
********3">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31日10时30分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下载招标文件。
********2">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楼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2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区(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新兴街29号)。
5.3投标文件的提交经办人应当随身携带由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当场签署提交记录。
5.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0">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6">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乌鲁木齐市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wsgcjy.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1">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乌京铁建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喀纳斯湖北路455号 |
联系人:王芹琴 |
电话:****-******* |
建管方: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嵩山街 396 号 |
联系人:翁晓丽 |
电话:186*****733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京园诚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嵩山街238号1栋1单元1801室 |
联系人:肖立涛 高翔 电话:(0991)*******、181*****672、136*****012 |
传真:(0991)******* |
E?-mail:bjjyzb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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