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湾北部停车场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塔湾北部停车场路面工程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受沈阳长生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为塔湾北部停车场路面工程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塔湾北部停车场路面工程

2.采购编号:WCZTB2017-GC-004

3.采购人:沈阳长生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5.采购内容:塔湾北部停车场路面工程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的1.5%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3)具有以下资格证书: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D.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F.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G.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原件及复印件)

H.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I.近三年3个以上同类合同业绩证明(合同、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J.投标人提供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市级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函(原件及复印件)

K.项目经理近三年的3个业绩证明(合同、招标公告、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必备的,缺少任何一项,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

1.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4日,每天9:00-11:30、13:30-16:30(节假日休息)向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出售采购文件。

2.地点: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北固山路14-12号。

3.采购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30日13:30时。

3. 开标地点:老道口宾馆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报名电话:138*****542 报名邮箱:********75@qq.com

地址:沈阳市于洪区北固山路14-12号 邮编:110034

所有款项递交至: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长江北街支行

帐号:****************437

沈阳伟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三月十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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