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招标公告

( 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排水管理处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每吨污水处理上限价0.2875元

项目背景


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以下简称为“项目” )是深圳市为达到在短期内改善观澜河水质、有效削减污染负荷,解决与下游城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问题,由政府投资建设的观澜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该项目运营监管权交由市水务主管部门负责行使,同时管理权移交后的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采用委托运营服务的方式实施企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项目设施运营单位服务期限已满三年。

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办桂花村河背地段,紧邻观澜河,其河南面为观澜污水处理厂,占地约2万多平方米。该项目采用混凝+沉淀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泥采用带式污泥脱水机和离心脱水机脱水至80%后外运安全处置,设计处理规模为30 万m3/d,工程总投资超过2000万元,于2002年建成通水。2006年在原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基础上,由宝安区政府投资1200余万元进行扩容改造,使之处理规模从原来的30万m3/d增加至40万m3/d。

作为应急工程建设的初期设施已运行多年,设备日趋老化,且原设计存在部分问题,出水水质开始下降。为提高观澜河应急工程出水水质,2011年7月至12月宝安区政府又对观澜河应急工程当时已有的污水处理工艺设施进行挖潜改造。

2014年5月11日深圳市遭遇特大暴雨,观澜河河水暴涨,漫过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段防洪堤,直接侵入观澜应急工程。由于观澜应急工程地势低洼,造成观澜应急工程细格栅及周边区域挡土墙被洪水冲毁垮塌,大量土石和泥砂涌入混凝池和斜管沉淀池,淤积反应池同时压塌了部分斜管。之后在市水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水毁设施进行了修缮。

目前,观澜河应急工程项目服务范围包括:龙华街道、观澜街道以及坂雪岗工业区,主要处理以上三个区域产生排入观澜河截污系统内而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的污水。设计进出水水质以CODcr、BOD5、SS和TP等污染物出水水质和去除率为排放考核标准(具体详见项目基本情况)。尾水排入口位于厂区北面观澜河下游,近期作为景观用水排入观澜河;远期作为初期雨水处理厂,处理后雨水排入观澜河作为生态景观用水。

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深圳市水务局决定采用委托运营服务的方式对深圳市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实施运营市场化运作。本次招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排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实施。本次招标的目的是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对项目委托运营服务权进行招标,择优确定城市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企业,促进深圳市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符合该条件的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第一阶段评审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3)投标人及下属全资或控股(50%或以上)企业,只允许一家作为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企业均做废标处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7-202007-000001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上限价每吨水0.2875)1.01.0

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进水情况

表1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近两年进水水质







月份

COD

pH

SS

TP







月份

COD

pH

SS

TP

2014.08

147

7.26

132

3.75

2015.08

150

7.33

123

3.92

2014.09

147

7.38

124

4.17

2015.09

166

7.34

126

5.40

2014.10

145

7.55

118

4.51

2015.10

159

7.45

108

4.02

2014.11

206

7.45

203

6.28

2015.11

212

7.27

156

4.97

2014.12

219

7.24

185

6.05

2015.12

210

7.36

184

4.67

2015.01

245

7.32

254

5.89

2016.01

233

7.50

205

6.23

2015.02

185

7.61

167

4.56

2016.02

143

7.50

126

3.98

2015.03

271

7.65

275

5.87

2016.03

222

7.60

200

5.58

2015.04

210

7.77

203

5.27

2016.04

159

7.71

143

3.88

2015.05

226

7.75

236

4.80

2016.05

137

7.86

86

4.10

2015.06

213

7.69

220

5.74

2016.06

131

7.92

118

4.54

2015.07

229

7.90

266

4.62

2016.07

139

8.00

92

4.21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2、主要用电设备情况

表2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主要用电设备情况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主要工作参数

1

进出水渠道

1.1

粗格栅

XFHG2.4×6.4

2

电机功率:4.0KW;

栅条间隙:30mm;

1.2

细格栅

XXQ2.4×1.9

2

电机功率:5.0KW;

栅条间隙:10mm;

1.3

进出口电动

总闸门

闸门XPGZ

2

电机功率:4KW

4300mm×2500mm;

1.4

电动闸门

XCBZMb

4

电机功率:3KW 2400X2000mm

1.5

电动闸门

XCBZMb

4

电机功率:3KW 2400X2000mm

1.6

螺旋输送机


2

L=7mN=2.2~3KW,

与格栅机配套

1.7

中水泵

亚太

4

电机功率:11KW

流量120m3/h 扬程8m

1.8

排涝泵

亚太

4

电机功率:15KW

流量120m3/h 扬程18m

2

混凝反应池

2.1

可调节配水堰板,配套启闭机


12

3.0m×0.4m,电机功率:1.5KW;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主要工作参数

2.2

桨板搅拌机

XLFJ-2800

12

电机功率:2KW; 浆叶直径:2.8m

3

斜管沉淀池

3.1

桁架式刮

(吸)泥机

XHJX-26.05

3

电机功率:2×0.75KW;

轨距:26050mm;

3.2

吸泥泵

飞力

12

单台功率:5KW

与刮(吸)泥机配套

3.3

集油管及配

套启闭机

X2QDA180

6

电机功率:1.5KW

4

加药系统

4.1

搅拌机

XZHJ-1500a

2

电机功率:15KW

5

污泥处理系统

5.1

卧式螺旋沉降

离心机

LW450AX1890

2

主机功率55KW 转速:4000rpm;

5.2

切割机

QWPD250

2

电机功率:11KW

5.3

阀门电动装置

ZW20

2

电机功率:9.2KW

5.4

污泥泵

BN 52-6L

2

15KW

5.5

变速箱

EF77 DRS160S4/TF

2

功率:9.2KW

5.6

多级泵

VMP50X-9

1

电机功率:11kw Q=

5.7

给药泵

BN 1-6L

2

1.5KW

5.8

给药泵电机

RF17-DRS80S4/TF

2

转速:1400、366r/min N=1.5kw

5.9

管道泵

GD40-20

1

电机功率:3kw 转速:2900r/min

5.10

螺杆泵(干泥泵)

BTE35-24

1

电机功率:22.0KW

5.11

带式压滤机

DYQ2000S8L

2

电机功率:主机7.5KW、

浓缩机4KW; 重量:5.5t;

5.12

空压机

W-0.2/3

2

转速:1000r/min;电机功率:5.5kw

5.13

污泥进料泵

YE2-132S1-2

2

转速:2920r/min 电机功率:15kw

5.14

冲洗泵

南方泵业

2

电机功率:11KW

5.15

搅拌系统


2

电机功率:3KW

5.16

无轴螺旋输送机


1

Q=6m3/h,L=9m电机功率:5.5kW

5.17

LX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W=5T

1

电机功率:15KW Lk=5.0m

5.18

加药装置

PY3 1500

1

容积1500L电机功率:5kw

5.19

加药螺杆泵

GZ25-1

2

电机功率1.5kw

5.20

QW型潜水

排污泵


1

电机功率:4KW 流量:10m3/h;

5.21

螺旋输送机


1

Q=3m3/h,电机功率:2.2kw

5.22

中心传动浓缩机

XNZS-10

2

电机功率:1.5KW

5.23

集泥泵

QW

2

电机功率:45KW

5.24

罗茨鼓风机


2

电机功率:55KW


表3 观澜河应急工程主要电气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变压器

630KVA

1

2

低压配电屏

GCLC-

6

2

离心机控制箱

设备厂家配套

2

3

污泥进料泵控制箱

设备厂家配套

2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4

无轴螺旋输送机控制箱

设备厂家配套

2

5

药剂投配系统控制箱

XGTF-1500-D

1

6

电动闸阀控制箱

XPGZ-4.3×2.5-D

2

7

启闭机控制箱

XCBM-D

8

8

细格栅控制箱

XZJ-2000-D

2

9

格栅除污机控制箱

XCBM-D

2

10

刮泥机控制箱

XHJX26.05-D

3

11

搅拌机控制箱

XHFJ-2800-D

12

12

集油管启闭机控制箱

设备厂家配套

3

13

堰板启闭机控制箱

XTY-D

12

14

脱水剂反冲洗泵机旁箱

设备厂家配套

2


表4观澜河应急工程主要自控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中控室监控主站

工业型微机 (配套WINXP)

1

2

中控室打印机

A3/激光/彩色

1

3

在线监测设备

1

4

监控设备

1

3、在线监测

政府方已在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项目为化学需氧量,实时传送至政府方在线监测数据平台。同时,出水流量计已按照技术规范实时上传至政府方在线监测数据平台。

4、处理水量水质

目前,观澜河干流企坪断面水质达标考核的压力大,居民对干流中下游段河道水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社会监督的力度也越来越大,投标人应充分分析观澜应急工程进水浓度和出水水质,充分评估实际运行成本,努力提升并保证污水处理量和出水水质。

对出水水质指标或运营参数的检测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的主要出水水质标准为:(1)任何时候出水口不黑不臭;(2)出水水质(COD、SS、TP)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排放标准,具体标准值为:COD≤60mg/L、SS≤20mg/L、TP≤1mg/L;(3)当进水水质超标时,执行去除率考核指标,具体为:当进水COD≥280 mg/L,出水COD去除率达55%以上;当进水SS≥240 mg/L,出水SS去除率达60%以上;当进水TP≥5 mg/L,出水TP去除率达90%以上。


二、项目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为深圳市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的委托运营服务权。通过公开招标选择出合适的中标运营商(或称“中标单位”),将作为深圳市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设施运营商,获得深圳市政府主管部门授予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营权,并在项目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内以委托运营方式自行负责并承接以下污水处理服务内容,包括:

(1)在市水务局协调组织下,完成对项目各类运营设施的交接核收工作;

(2)负责承担对所接收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全部项目设施,包括厂区红线范围内污水处理运营设施,红线外项目所需供电、供水、中水、厂外道路等配套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3)按照本项目运营合同的约定获得由政府方支付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并从中获得合理的项目运营服务回报;

(4)在暂定的运营服务年限期满或政府方要求终止时,须按照本项目运营合同的要求,将设施完备、运行良好的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单位。

三、其他要求

1、在运营服务期内,由政府方投资建设的项目土地上附着物、建筑(构)物、污水处理及设备等产权(所有权)属于市政府。市水务局将无偿提供项目当期污水处理设施和用地,供中标运营商按照运营合同的约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和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在运营合同期满或政府方要求终止运营时,中标运营商须将由政府方提供的上述相应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水务局或其指定的单位。

2、现状运营单位有责任向潜在投标人提交日常运行管理、运营等方面资料,并积极配合潜在投标人实地参观考察厂里生产情况;同时,积极配合新中标单位做好移交工作,使整个项目交接平稳过渡,无缝衔接。

3、为尽快了解熟悉项目各类设施之目的,运营合同签署后中标运营单位即可派员进厂开展运营接管前期准备,并协助配合政府相关各方进行项目新、老设施及设备的的交接验收和清点接收工作。

4、现特许经营单位负责观澜应急工程项目运营管理的管理、技术、生产运行、机修、化验、后勤、保洁和辅助员工共计28人。为维护社会稳定团结,切实做好维稳工作,确保项目交接平稳有序,中标人需制定切实可行的人员接收方案。

5、本项目主要处理龙华街道、观澜街道以及坂雪岗工业区三个片区产生和排入观澜河截污系统内而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的污水,预计每年中按运营月实际运行天数平均日处理水量存在一定波动。同时,降雨期间观澜河截污箱涵应急工程截污闸提闸,截污箱涵水位降低达不到应急工程设计进水水位,导致应急工程停产。政府方将按照每个运营月实际处理水量和约定的中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按月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为此中标运营商应充分了解项目排水管网分布、运行情况及降雨对观澜河截污系统的影响,以及由此导致的本项目污水进水量的波动情况予以充分的考虑。

6、本项目污水处理处理设施运行中产出的污泥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脱水处置,泥饼含水率应不超过80%,脱水处置费用由中标运营单位负责,可计入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污水处理厂所产生的污泥经脱水处理达标后,污泥的外运工作将由政府方确定的运输单位负责,污泥外运处置费用将不计入本次招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

7、关于车辆的配置、人员住宿、食堂、机修车间、化验和中水事项:

本项目运营服务期间所需各种车辆的配备及购置使用事宜,由中标运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解决。由于本项目厂区用地所限,历次建设中并未包含员工宿舍、食堂、机修车间的建造,政府方也未配置机修工器具。因此运营服务期间员工生活宿舍和食堂的租赁事宜,需由中标运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解决。项目设施运营维护配套的机修工器具和机修车间由中标运营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解决。项目历次建设中,政府方也未建设化验室并配置化验设施,需由中标运营单位根据项目运行所必须检测的水质、泥质项目的实际需要自行解决。项目设施运行所需的中水,主要为带式脱水机运行的滤带冲洗水、离心脱水机运行的冲洗水,以及厂区生产用水,均由观澜污水处理厂运营单位提供。

8、关于项目设施财产等保险事项:

本项目运营服务期间,由于项目构筑物及设备等固定资产设施为政府资产,为项目设施所投保的财产险费用,以及运营服务期间所需的员工人身商业保险及第三方商业责任险,由运营单位自行负责考虑购买。

9、项目设施更新专项资金设立事宜:

为便于在运营期内对政府投资建成的运营设施进行必要的设备更新改造及时做好资金安排,市水务局将通过本次招标活动设立项目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为“更新资金”)。更新资金的来源为政府向中标运营商所支付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中的一部分,并进入污水处理运营服务费单价中。本次招标运营期内政府方就项目设施更新资金在服务费支付单价中拟提取的固定增量值为0.03元/立方米。任何投标人在其投标报价中均应包含此项固定单项费用。本项目中标运营商须从每月的运营服务付费中,以其实际获得付费的污水处理量按以上标准提取项目设施更新改造专项资金并及时拨入更新资金账户。更新资金帐户为专用独立的共管账户,由中标运营单位在深圳市本地商业银行开户行设立,遵循用时申报、专款专用、单独核算的原则使用,账户资金的核拨使用权及期满时的账户资金余额均归政府方所有。具体应按市水务局关于更新资金共管账户的相关规定执行。

10、项目所需的自来水、用电价格按深圳市供水、供电部门针对本类项目目前公布的现行价格执行,今后服从市场或政策的变化。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暂定一年,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到期后根据供应商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延续,合同期限最长为36个月。鉴于在运营期内可能出现场地被征作它用作为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用地或观澜河各支流河道两岸截污导致污水处理量减少或旱季没有污水处理等情况,项目设施将可能停运,政府方有权随时终止本项目运营服务合同的执行。

二、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时不考虑所有现在及将来的项目公司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应缴纳的增值税等流转税种(所得税除外)。项目公司对该项目按适用法律缴纳流转税及相关税种,市水务局应给予补偿,使其不会因缴纳或扣除税款而减少预期收入。具体补偿方式和补偿程序以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2、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运营维护的要求和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投标方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方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限额的70%时(如财政预算限额为1元/立方米,则报价低于0.70元/立方米),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报价的合理性作出说明(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够大幅节省运营成本的手段或原因),否则评委会有权认定为报价不合理。如投标方没有合理的理由或不按要求提供低价说明,评标委员可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的投标报价,给予适当降低评分处理或作无效投标处理。如最终仍确定为中标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双倍的履约担保。

三、支付方式

每月按实际污水处理量支付费用。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设提交履约保证金,50万元。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评标信息及权重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规则

权重

评分方式

1

价格

20

-

1.1

投标报价

取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作为计算依据。 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不少于7家(含7家)时用方法一: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包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本包招标的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分。 2、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少于7家时用方法二: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20

专家打分

2

技术服务部分

47

-

2.1

实施方案(技术方案、设备更新方案、组织实施方案)

考察内容:1)对项目设施情况的掌握;2)对进水水质的了解,保证出水达标的工艺运行总体控制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3)污泥浓缩脱水及外运总体控制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4)质量保证措施及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及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根据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13

专家打分

2.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考察内容:1)在保证水质达标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处理水量的措施和办法;2)其他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专家打分

2.3

对项目设施的接收方案

考察内容:与原运营单位项目交接方案有助于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比较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3

专家打分

2.4

项目设施日常运营管理与维护方案

考察内容:1)项目组织架构的科学、合理、可行性;2)设备设施日常运营管理与维护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3)关键设备如格栅、污泥脱水系统的维护维修方案。4)项目设施维护维修保障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8

专家打分

2.5

项目设施运营成本优化方案

考察内容:1)项目运营成本分析的科学、合理、可行性;2)运营成本优化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专家打分

2.6

突发或紧急事件处理及应急预案

考察内容:

1)突发或紧急事件处理及应急预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及应对处理突发紧急事件的能力和条件;2)与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调度方案的科学、合理、可行性。

根据投标文件相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6

专家打分

2.7

运营期满或提前终止的移交方案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2

专家打分

2.8

违约承诺

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得0-30%分数。

3


3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

3.1

动力费报价合理性

取投标人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构成和成本效益分析文件"的"观澜河应急工程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构成表"中填写的动力费单位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动力费报价合理性得分(%)=[1-│投标人动力费报价-动力费报价平均值│÷Max(│各投标人动力费报价-动力费报价平均值│)]×100%

1

专家打分

3.2

工资福利费报价合理性

取投标人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构成和成本效益分析文件"的"观澜河应急工程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构成表"中填写的工资福利费单位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工资福利费报价合理性得分(%)=[1-│投标人工资福利费报价-工资福利费报价平均值│÷Max(│各投标人工资福利费报价-工资福利费报价平均值│)]×100%

2

专家打分

3.3

化学药剂费报价合理性

取投标人在"污水处理服务费价格构成和成本效益分析文件"的"观澜河应急工程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基本单价构成表"中填写的化学药剂费单位金额作为计算依据。化学药剂费报价合理性得分(%)=[1-│投标人化学药剂费报价-化学药剂费报价平均值│÷Max(│各投标人化学药剂费报价-化学药剂费报价平均值│)]×100%

2

专家打分

4

综合实力部分

21

-

4.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考察投标人通过认证的情况:
(1)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0.33分;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0.34分;通过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0.33分;

(2)根据《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一级能力评价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实施,二级和三级能力评价由各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实施。投标人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其中专业类别须包含生活污水),得3分;投标人具有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二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其中专业类别须包含生活污水),得1.5分;投标人具有省级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二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其中专业类别须包含生活污水),得0.5分;其他不得分;此项同时具备两个及以上证书的,按最高值得分。

以上2项累加计分,满分4分,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和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专家打分

4.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设置大于等于2人的,此项不得分)

1、项目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或环境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的,得50%分;

2、项目负责人负责运营过污水处理设施的,得50%分。

以上两项累加计分,满分100%分数。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职称(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工作经验证明资料可以是合同关键信息,也可以是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专家打分

4.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具有环境、给排水、电气自控、机械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每人得0.75分,要求每个专业至少1人。该专业无技术职称人员,该项不得分。本项最多得3分 ;

2、具有环保部或中国环保产业协会颁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污废水处理工,每人得0.2分,本项最多得4分;

3、具有高压电工进网作业操作证每人得0.5分,本项最多得1分 。

同一人员不能重复计算得分。要求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投标人为上述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职称(技能)证书。所有资料均要求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专家打分

4.4

投标人业绩情况

考察近年(以本项目第一阶段评审之日为准进行推算,且要求为连续服务)国内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近2年实际运营管理的城市二级生化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且处理对象为城镇污水(不含再生水厂或初小雨水的调蓄处理设施)的项目业绩情况:投标人具有单个污水处理项目20万吨/日及以上,得100%分数;投标人具有单个污水处理项目5万吨/日及以上,20万吨/日以下得50%分数;投标人具有单个污水处理项目5万吨/日以下,得25%分;没有业绩不得分。

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信息及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投标人在提供证明资料时要特别注意,证明资料必须体现是否满足得分条件,以便专家判断得分情况。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专家打分

4.5

投标人服务网点(场地)

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在深圳市的或投标人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在深圳市的,得100%分;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在广东省内的,得50%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在广东省外的,得25%分。

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3

专家打分

5

供应商诚信档案

7

-

5.1

诚信评价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5

专家打分

5.2

履约评价情况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专家打分


其他


附件

备注: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采购需求质疑”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1关于对(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需求公示的疑问深圳市排水管理处:根据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于2017年1月16日发布的(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需求公示(采购计划编号:PLAN-2017-202007-000001),现有疑问如下:(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需求公示中“评标信息”中的“4.4投标人业绩情况”要求:考察近年(以本项目第一阶段评审之日为准进行推算,且要求为连续服务)国内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近2年实际运营管理的城市二级生化处理或一级强化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且处理对象为城镇污水(不含再生水厂或初小雨水的调蓄处理设施)的项目业绩情况。疑问: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现状为一级强化处理设施,采用混凝、沉淀的净水工艺,采用类似混凝、沉淀处理工艺的初小雨水处理设施无论从运营管理方式还是出水水质指标均与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高度相似,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中,不能排斥此类项目业绩,设置本条款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建议:删除本条中“(不含再生水厂或初小雨水的调蓄处理设施)”的要求。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计超2017-01-17关于对(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委托运营项目)需求公示疑问的回复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观澜河污染治理应急工程主要处理观澜河截污箱涵的污水,与调蓄池处理初小雨水有着根本区别,因此处理初小雨水的调蓄池不能作为类似项目业绩。本项目招标方案已通过水务局招标委员会、廉委会及局长办公会审定,因此不予以调整。深圳市排水管理处张爱武2017-01-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营 委托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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