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单建设项目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09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单建设项目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09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单建设项目一来源采购公示KSZFCG(DY)(2017)09
一、采购人
采购单位名称:喀什地区民政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及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单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KSZFCG(DY)(2017)09
采购内容及预算:
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建设项目,新建、改扩建八个县(除喀什市、英吉沙县、巴楚县、塔县)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总建筑面积167807平方米,并配套附属设施。总投资53426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精神,助力喀什地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地区所辖县(市)农村“五保”老人和孤儿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喀什地区将实施“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建设项目”。项目要求时间紧、任务重。目前,喀什阳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了本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考虑到喀什阳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就本项目开展了大量前期工作,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喀什阳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由本批项目所提供的综合服务。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喀什阳光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南湖路阳光小区中心广场
五、专业人员的具体论证意见及其相关信息
为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切实维护我区社会大局持续向好,确保实现“一年稳住、两年巩固、三年常态”的阶段性目标。喀什地区将实施喀什地区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和孤儿集中收养建设项目。因该项目是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现总目标的重要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项目实施,尽早发挥投资效益,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专业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全称 |
朱薇 | 喀什地区民政局 科长 |
谭刚 | 喀什地区民政局 科长 |
张兵武 | 喀什地区财政局 科长 |
毕磊 | 喀什地区住建局 科长 |
张春梅 | 喀什地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 副科 |
六、投标文件格式、组成、签署、份数及装订方式
1、投标方需对“投标产品名称、数量及报价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的全部货物进行投标。
2、投标方将上述明细表或相关要求中各单项货物的报价明细逐项填清,并算出合计单项价及总报价,填入报价表内。当总报价与合计单项价不符时,则以合计单项价为准。
3、投标文件(含表格部分)由投标方按规定栏目填写并加盖投标商公章,并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方为有效。
4、投标文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所投项目副本贰份,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别,以正本为准。
5、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页码,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有个别处更改必须有授权代表的签章。
6、电报、电话、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7、标书的装订方式应采用胶装的方式,一般不得采用其他方式,否则将导致废标。
七、公示期限:
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的通知》(新财购[2014]2号)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即2017年3月11日起至2017年3月17日止。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采购人代表:时育清 联系电话:137*****228
地址:喀什地区民政局 邮编:844000
单位: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杨红 努尔曼姑 联系电话:0998—*******(兼传真)*******
地址:喀什市解放北路46号
财政部门:喀什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胡迪敏 联系电话:0998—******* *******(兼传真)
八、关于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异议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喀什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喀什地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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