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泰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实施措施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制《泰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实施措施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编制《泰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实施措施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泰安市泰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区委大院
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义乌灯具市场三楼
项目经理:陈昊
联系电话:****-*******
邮箱:sdlttafgs@163.com
三、项目名称:编制《泰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实施措施项目
项目编号:SDTATS2017-0057-02
四、预算控制价:20万元。
五、采购内容说明:编制完成《泰山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及编制说明,要求在开展本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发展潜力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按照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制定包含禁止类和限制类的产业名录及管控要求,并给出制定说明。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2016年9月14日,国务院以国函[2016]161号文批复,我区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按照国家、省市发改委关于做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工作的安排和要求,山东省新增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13个县市区(包括泰山区)都必须编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方案》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
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已于2015年为我区编制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对我区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等情况比较了解,而生态功能区建设是我区“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由于本次编制工作专业性强、质量要求高、时间要求紧,且为了满足与全区“十三五”规划的有效延续和衔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八、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山东省宏观经济研究院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
九、专家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名单:
序号 | 专家姓名 | 专 业 | 职 称 | 备注 |
1 | 刘静 | 可行性研究 | 研究员 | |
2 | 李宗成 | 可行性研究 | 高级工程师 | |
3 | 张永涛 | 水土保持、林学 | 副教授 |
十、公示期限: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
十一、发布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十二、监督部门:
泰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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