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的委托,对其治安防控体系“天网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MY2017-GX-C010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一
| 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治安防控体系“天网工程”建设项目(国内服务)
| 1
| 项
| 1、购买赣县区中心城区天网监控点服务项目,主要内容是在中心城区新建天网高清点位174个以及相应的管理应用平台。
2、服务期限五年。
| ¥*******.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视频云存储必须提供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购买: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在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3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转账或银行现金缴存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交响应保证金捌万元整¥80000.00(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2017年3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赣县财政局对面移民办八楼),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出席。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政府采购政策:
8.1节能产品
本次采购如响应供应商的所投所有产品为节能产品的,则对其响应报价给予总价3%的扣除,如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则对其部分产品响应报价给予3%的扣除(须提供相关证明、当部分产品为节能产品时、则按照部分产品在预算金额中所占的比例进行核减)。
8.2中、小、微企业
8.2.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2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8.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8.2.4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8.3环保产品
8.3.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8.4监狱企业
8.4.1本次采购如投标供应商中包含监狱企业的,则对其投标报价给予总价6%的扣除(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8.5支持创新企业
8.5.1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十)联系方法: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赣州市赣县区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赣县区梅林镇梅林大街38号 地址:赣县区银河大道6号
电话/传真:
****-******* 联系人:汪先生
邮箱:
********05@qq.com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名: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赣州银行赣县支行
账号:
****************215
监督电话:
****-*******网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
感谢您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赣州梦缘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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