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中小河流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计划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舒城县中小河流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计划工程项目勘测设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 |||
招标编号 | |||
发布日期 | 2017年3月10日 | ||
一、招标条件 | |||
1、工程名称 | 舒城县中小河流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计划工程项目勘测设计 | ||
2、项目审批、核准或机关名称 | 安徽省水利厅 | ||
3、招标人 | 舒城县水利局 | ||
4、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境内 | ||
2、设计规模 | 勘测设计费约700万元 | ||
3、设计周期 | (1)舒城县张母桥河治理工程(张母桥小河口~凌家渡大桥段)和舒城县杭埠河支流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2017年4底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 | ||
(2)舒城县河棚河防洪治理工程和舒城县张母桥河治理工程(凌家渡大桥~龙咀段),2017年底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 | |||
(3)舒城县丰乐河治理工程(芦柴堰河口~刁家庄段)、舒城县丰乐河治理工程.朱槽沟河口至三汊河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和舒城县张母桥河治理工程(仙人凼~张母桥小河口段),2018年底提交初步设计报批稿。 | |||
所有施工间及服务期均应符合招标人要求。 | |||
4、工程组成及勘察设计范围 | 舒城县中小河流薄弱环节治理三年计划项目组成为: | ||
(1)舒城县张母桥河治理工程(张母桥小河口~凌家渡大桥段), | |||
(2)舒城县杭埠河支流清水河防洪治理工程, | |||
(3)舒城县河棚河防洪治理工程, | |||
(4)舒城县张母桥河治理工程(凌家渡大桥~龙咀段), | |||
(5)舒城县丰乐河治理工程(芦柴堰河口~刁家庄段), | |||
(6)舒城县丰乐河治理工程朱槽沟河口至三汊河大桥段防洪治理工程, | |||
(7)舒城县张母桥河治理工程(仙人凼~张母桥小河口段)。 | |||
本次招标为以上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含勘测、设计文件、图纸及概算、效果图、视频资料等电子版);工程移民部分的各阶段勘测、调查、设计及有关的勘测设计服务工作;工程水保、环保等部分的各阶段勘测、调查、设计及有关的勘测设计服务工作;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标准,配合编制工程量清单等。 | |||
5、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6、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技术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 在国内注册的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通过资质年审和工商年审的独立法人。不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但应以具有水利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主办方,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的施工企业均可以参加报名。 | ||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有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在近3年( 2014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了类似工程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2016年2月至2017年2月的社保证明);类似工程分为以下四种:水库工程、堤防(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河道整治(灌渠)工程、城市防洪工程, | ||
工程造价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证明治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原件(开标现场提供))。 |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 ||
2、项目开标时间 | 2017年4月5日 |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 ||
五、联系方式 | |||
招标人: | 舒城县水利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和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舒城县春秋路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宁国路合肥工业大学建筑研发中心裙楼二楼 |
邮编: | 231300 | 邮编: | 230001 |
联系人: | 乔工 | 联系人: | 张工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六、备注 | |||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 |||
2、投标单位开标现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参与投标:①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职称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企业投标(诚信)保证金管理协议》。 | |||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 |||
4、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 |||
5、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 | |||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7 年 3 月 17 日 17时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17 年 3 月 20 日 17 时 00分前,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7年 4 月 5 日 9 时 00 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规定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 |||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预缴履约)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活动。约谈后7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不办理,按照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罚。 | |||
8、投标人必须遵守《关于将约束投标人相关不良行为条款纳入招标文件内容的通知》的各项规定(详见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栏)。 | |||
监管机构: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
七、公告发布媒体 | |||
1、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cztb.laztb.gov.cn/scztb/ | |||
2、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index.html | |||
3、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aztb.gov.cn/lazbb/ | |||
4、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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