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巩固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重)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巩固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重)招标文件补遗公告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巩固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重)招标文件补遗通知一

一、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南宁市邕宁区2015年巩固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诊疗设备(重)
项目编号:GXDYZC-2016-(CZ)-20(重)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更正事项及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3.竞标保证金:“ 13.2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市内用转帐或现金缴存银行,外地用电汇,本项目不接受银行保函或银行汇票形式的竞标保证金。使用现金方式交纳的竞标人应直接将竞标保证金存入采购代理机构的账户上,“收款单位”一栏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缴款人”一栏填竞标人全称。办理竞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竞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
13.3 竞标人应携带竞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室换取竞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
13.4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竞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复印件一份,收据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收据的交款单位必须为竞标人的名称,否则视为未提交该收据。
13.5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竞标人账户。未成交供应商竞标保证金的退付手续见竞标人须知前附表。成交供应商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其竞标保证金由采购代理机构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无息退回成交供应商账户。”
现更改为: “13.2 竞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办理投标保证金交纳手续时,投标人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编号,有分标的填写具体所投分标号。
13.3竞标人无需换取竞标保证金到户证明收据。
13.4 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参加投标。
13.5 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除本章第13.7项规定的不予退还的情形外,将无息退还至未中标供应商的账号。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凭经备案的政府采购合同向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回中标供应商帐户。”
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3月13日9时30分”现更改为“2017年3月15日9时30分”
三、采购人及代理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联系人:韦工电话:****-*******
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金湖北路58-2号金庆盛酒店7楼 )
联系人:罗工电话:0771- *******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医 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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