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静安区文化馆中庭广场雕塑艺术品采购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关于静安区文化馆中庭广场雕塑艺术品采购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
采购项目名称:静安区文化馆中庭广场雕塑艺术品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05-17-********
采购内容:
服务目标:在文化馆中庭广场设计制作与建筑、环境完美融合的艺术作品,不仅雕琢了艺术空间、塑造了永恒艺术,同时通过雕塑作品三维立体空间的艺术抽象语言,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导向作用,体现舞动精彩生活、追求文化高度的品味。
采购预算金额:920000(国库资金:920000;自筹资金:;)
供应商:上海陶院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宝山区逸仙路3000号3号楼3层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中庭广场雕塑艺术品
单一采购理由:
韩秉华大师是国际著名设计师、艺术家,从事艺术设计、绘画、雕塑及公共艺术创作。韩秉华大师在视觉设计上充分兼顾二维与三维的艺术美感,传统与现代融合的理念,由他修改定稿的香港特区区旗区徽、上海公共交通卡、上海世博会海报及申博宣传礼品等一系列的创意设计,影响着上海城市的发展和中国在世界的形象。韩秉华大师2003年获纽约PHAIDON选录[Area/100GraphicDesigners]世界百位设计家之一,2004年获上海市经信委授予的首批原创设计大师工作室荣誉,2007年获“光华龙腾奖之中国设计贡献功勋人物金质奖章”,2010年获杭州市钱江特聘专家荣誉,2010年获中国上海世博会“荣誉纪念”证书,2011年获“中国设计事业功勋奖”,2012年获上海市设计之都人物奖,2016年获香港特别行政区颁发的铜紫荆星奖。 鉴于韩秉华大师在公共空间艺术创作领域的经验和成就,其艺术设计理念与文化馆需求相吻合,拟请特聘韩秉华为设计大师的上海陶院艺术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供应商,韩秉华大师承诺为该项目设计艺术雕塑。
公示起止时间:2017-03-13至2017-03-20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 | 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 | ||
地址: | 乌鲁木齐北路459号 | 财政部门地址: | 陕西北路1058号 |
联系人: | 程卓军 | 联系人: | 蒋老师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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