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镇芦笋大棚园区建设扶贫监理(永丰村、牟家村)招标公告
石嘴镇芦笋大棚园区建设扶贫监理(永丰村、牟家村)招标公告
磐石市石嘴镇芦笋大棚园区建设扶贫项目监理项目(永丰村、牟家村)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QH*******
1.招标条件
磐石市石嘴镇芦笋大棚园区建设扶贫项目监理项目(永丰村、牟家村)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文件(吉国土资发【2016】10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磐石市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涉及永丰村、牟家村共计100栋塑料大棚建设,约4.51公顷。
2.2 计划工期 :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师注册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应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6外省入吉企业在开标前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企业应在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中,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B座1315室)投标单位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国土厅备案材料证明,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5日13时30分,地点为磐石市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七楼开标二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磐石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麒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
2017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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