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大道北段钢材材料招标公告

金龙大道北段钢材材料招标公告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新诚高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对恩施市金龙大道北段钢材材料采购项目实施采购,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方式函,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金龙大道北段钢材材料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HBZYESZB2017-24

三、招标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1

钢板

Q345qD δ=4mm

t

0.933

3200.000

2

钢板

Q345qD δ=6mm

t

45.353

3200.000

3

钢板

Q345qD δ=8mm

t

293.253

3200.000

4

钢板

Q345qD δ=10mm

t

11.693

3200.000

5

钢板

Q345qD δ=12mm

t

69.768

3200.000

6

钢板

Q345qD δ=14mm

t

213.312

3200.000

7

钢板

Q345qD δ=16mm

t

522.527

3200.000

8

钢板

Q345qD δ=20mm

t

388.756

3200.000

9

钢板

Q345qD δ=28mm

t

18.028

3200.000

10

钢板

Q345qD δ=32mm

t

0.533

3200.000

11

钢板

Q345qD δ=36mm

t

117.964

3200.000

12

钢板

Q235qD δ=50mm

t

8.121

3200.000

13

圆钢

Q235δ=22mm

t

44.655

3200.000

四、项目预算:*******.47元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5.1.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5.1.2投标人应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经销商,授权经销商需取得唯一授权书原件;

5.1.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合法有效的质量检测报告;

5.2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文的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或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1.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2. 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八、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017年3月13日至 2017年3月17 日每日上午9时至中午12时,下午13:30时至 16:30时止 (工作时间 ) ,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满足招标公告“五、合格供应商条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公司公章),到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政务服务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4月6日上午9:00—9:30(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 413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 4月 6日上午9时30 分(恩施市金桂大道 98号市民之家四楼 413开标室)。

十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武汉新诚高铁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福星惠誉国际城8-2座28层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158*****8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恩施市东风大道夷水仙居三栋一单元401室

联 系 人:谢女士

电 话:****-*******

湖北中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材料 钢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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