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3月13日13:5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3月13日15:00至2017年03月20日23:59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原公告:********70,,toolbar=yes,menubar=yes,scrollbars=yes,resizable=yes,location=no,=1024px,height=600px)">公告链接地址"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4月05日13:30 | ||
开标地点 |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28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志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大沽路100号250C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7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法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以供证明); (3)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 在本市具有一定规模的固定工作场所和专业技术人员,熟悉高校运行制度、高校建筑特点等情况; (5)采用的系统软件应具有国家或所在省市软件著作权; (6)掌握了解国家和本市有关分项计量系统的技术要求及规范以及上海高等学校校园节能监管系统建设与管理技术要求;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6-z78699,00-16-z78700,00-16-z78701,00-16-z78702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大型公共建筑(学校建筑)用能分项计量系统建设服务项目,本次项目分为4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可以选择1个标段也可以选择多个标段投标,但1家单位最多只能中1个标。 具体服务内容、成果提交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5、交付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6、交付日期:90日历天 7、采购预算金额:********(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13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20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原件扫描);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3)拟采用系统软件情况说明(原件)。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05 13: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4-05 13: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3楼第四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书面投标文件、网上投标回执参加投标,自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代理单位处(上海市鲁班路700号208室)验看原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受理时间为:2017年 3月13 日~ 3月20 日16:00截止)。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参加投标的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上传,打印投标回执。未在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上传的投标单位,其书面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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