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墓(望高元宝山公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公墓(望高元宝山公墓)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旺高工业区公墓(望高元宝山公墓)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贺平发改社会【2016】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财政资金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 HPC2017工字22号
建设地点:平桂管理区望高镇新元村松木寨蛇背岭村。
建设规模:墓穴约2500个、道路1条、停车场1个及其他墓地基础设施建设。
合同估算价:约300万元。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设计单位: 广州市弘基市政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资质,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实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实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30分至5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部【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联系电话:****-*******、****-*******】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不含图纸费用),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9时0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望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 公司
地址:望高镇望高北路8号 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爱民南路88号
邮编:542899 邮编:542899
联系人:乐工 联系人:彭工
电话/传真:185*****810 电话/传真:****-*******
2017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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