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S241线康保县城段至邓油坊段改建工程已列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普通干线公路网布局规划(2013-2030年)》,现依据康发改[2016]175号文件进行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厅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康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光大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省道S241线康保县城段至邓油坊段,路线编号为S241,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方向,起点位于康保县城西与国道G511线相交处,途径新民堡、张万梁、薛家营、处长地东、西北营、跃进营、忠义西、大张盖、老章盖、后河梁,与邓油坊西侧与省道S301线相交,后在邓油坊南侧与张北境内线位相接。项目全长38.695Km,采用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2.2建设标准:技术标准二级公路。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合同段。主要内容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含环评检测、公参调查、公参报告、听证会)、上报、审查、审批等工作。 2.4服务周期安排: 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45天内提交报告,提交报告后30天内获得主管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须包含交通运输)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类似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能力。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二级(含)及以上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3.3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网上自助打印的请提供网页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以下资料到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一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证书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二证合一的只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③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须包含交通运输)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已更换新版资质证书的可不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④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网上自助打印的请提供网页截图); ⑤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A4纸彩色扫描输出件或彩色复印件1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9:30时将投标文件递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口市桥东区工业东街27号)2楼第4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注: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输出件或彩色复印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质等级要求 | 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须包含交通运输)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含)以上二级(含)及以上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近3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1项(含)以上二级(含)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业绩。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在过去3年中(2014年1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项目合同被解除或受到省市、部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具有由项目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网上自助打印的请提供网页截图)。 |
附件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1 \* ROMAN I)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2 |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2.3 |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第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 (9)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5 |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c.投标人的信誉 5分 (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d.本合同段的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15分 e.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5分 f.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15分 |
续上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 (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 2.9 | 第二信封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 (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2.10 |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j.投标价 10分 | 2.11 修改 | 评标排序 |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 (2)招标人宣布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对其第二信封内的报价文件进行开标,宣读投标报价。未通过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对其第二信封不予拆封; (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通过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得分进行计算,并计算各投标人综合得分(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综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如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也相同时,则以投标人完成的符合类似要求业绩数量最多者优先。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1~3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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