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逻防控大队服装及装备招标公告

巡逻防控大队服装及装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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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全称)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项目名称及编号、拟采购品目

独山子区分局采购巡控大队服装及装备

项目内容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采购新招录巡逻防控人员服装及基本配备警用装备

采购预算

50.235万元

拟采购供应商全称、地址

新疆华东圣达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琳琳 ****-*******

财政部门联系人及监督电话

马梓尧 ****-*******


专家论证意见

项目名称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采购新招录巡逻防控大队人员服装及装备

预算金额

人民币50.235万元

申请方式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米 强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公安分局

职称/职务

副主任

联系电话

****-*******

论证意见:该标的所包含的采购项目于2017年1月15日由采购中心采购过,目录无偏差。为确保服装装备配备的统一性、系统性、延续性、完整性,尽快使新招录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建议独山子区分局采购巡控大队服装及装备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张君慧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法院

职称/职务

主任

联系电话

189*****520

论证意见:此服装及装备2017年1月已招标过,为保持服装装备的延续性、统一性,使新招录人员尽快上岗,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专家意见

专家姓名

春丽

工作单位

独山子区检察院

职称/职务

主任

联系电话

189*****101

论证意见:该项目所涉及内容已于年前招标过,无偏差,为使新招录人员尽快进入维稳工作岗位,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此项目。

注:1.《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八条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 队服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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