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通许县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公告
通许县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通许县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通许县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
项目编号:豫通财货物公开招标﹝2017﹞003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S325线与迎宾大道交叉口增设红绿灯系统设备1套,电子警察系统设备1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所投产品必须无缝接入到原平台中,否则将承担由此给招标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3、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4、供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 30日 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2、须具备河南省公安厅颁发的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一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如是经销商的,所投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4、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要求所投产品必须无缝接入到原平台中, 投标人须到业主单位做设备接入兼容性测试,并有原平台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兼容性测试对接证明。
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标时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3 月 13 日至 2017 年3月 17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心服务大厅(行政路体育场对面)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许可证等以上要求中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无效。
五、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六、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4月5日下午15点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通许县行政路体育场对面,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二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原件)
七、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通许县红绿灯及电子警察采购
联系人:董先生
电 话:138*****166
代理机构:通许县人民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71-********
2017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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