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文化委民族文化中心文物库房、档案馆装修设计采购(第二次)(17B0003)采购公告
石柱县文化委民族文化中心文物库房、档案馆装修设计采购(第二次)(17B0003)采购公告
分包内容 | 预算金额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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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文化委民族文化中心文物库房、档案馆装修设计 | ¥491,490.90 | 1 |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如果有)。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用诚信声明代替);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企业必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提供2015年1月至2017年2月以来设计2万平方米以上公共建筑装修设计成果案例1件(提供完整的设计合同)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在建的装饰施工业绩(提供在建项目完整的施工合同或者未开工的提供中标通知书)。
2、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在网上发布之日起48小时内,潜在投标企业必需提供纸质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完整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文化委员会进行报名确认,获得考察确认书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3月13日 至 2017年3月16日18:0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qszggzyjy.com)下载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或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qszggzyjy.com)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3月17日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3月17日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县新城区综合楼5楼)
谈判开始时间: 2017年3月17日09:30
谈判地点:石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柱县新城区综合楼5楼)
采购人:石柱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机关
采购经办人:谭老师
采购人电话:139*****452
采购人地址:石柱县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机关
代理机构:重庆市石柱县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谭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石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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