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品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品购置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品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JZQC-2017-0005)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品购置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品购置项目

2.项目编号:JZQC-2017-0005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药品购置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其他林产品详见招标文件7.6
其他林产品详见招标文件13.8
第2包其他林产品详见招标文件26.4



三、项目预算

47.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提供:第一包:(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的农药标准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的农药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原厂授权书原件。(5)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的生产厂商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6)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的生产厂商的农药标准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25%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灭幼脲悬浮剂、4.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的生产厂商的农药登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二包:(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所投产品(植物生长复壮剂)生产厂商的技术参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植物生长复壮剂)原厂授权书原件。(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所投产品(植物生长复壮剂)生产厂商的技术参数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3-13 到 2017-03-20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www.tjgp.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联系项目负责人后现场发售领取,每日9:00-11:00,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4-06 14:15

2.开标时间: 2017-04-06 14: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先生

2.联系方式:151*****06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扬柳青镇柳口路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高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天安数码城1号楼B座306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西青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机关、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天津市津泽青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药品 农业技术推广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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