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经合江县人民政府同意批准实施,资金为竞买人按成交价的百分比支付,招标人为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合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项目。

1.2.招标人: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1.3.服务内容:约80辆取消车辆(具体数量及评估金额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的管理、拍卖、过户等相关工作。

1.4.采用方式:竞争性谈判。

1.5.完成时限:90日。

1.6.资金:竞买人按成交价的百分比支付。

1.7.报价要求:最高投标限价为所拍车辆拍卖总金额的5.00%,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此限价,否则该竞标人的竞标按无效标处理。

二、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具有商务主管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2.8.参与合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评估服务竞争性谈判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本次合江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拍卖服务的投标。

三、技术要求

3.1拟拍卖车辆约80辆,拟拍卖处理车辆具体数量及评估金额以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准。

3.2拍卖机构须采用规范的网络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3.3拍卖机构须按照委托方要求组织公告发布、车辆集中展示、组织召开拍卖会实施拍卖、确认交易、成交结果公示、拍卖价款催收、车辆过户等工作。

3.4拍卖须在泸州晚报正式登载,且在省内拍卖行业网站、合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网络发布公告,每次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3.5车辆移动及其所产生的费用由拍卖机构负责,必须由符合相应驾驶资格的人员操作。

3.6自中标拍卖机构接收车辆到完成拍卖、过户等相关手续期间的安全责任由拍卖机构负责。

四、服务要求

4.1.拍卖机构须成立专项服务小组,负责上门接车并组织车辆移动;

4.2.提供车辆集中展示服务,展示地点为合江县荔枝文化广场地下停车场,若拍卖机构有特殊需求由拍卖机构负责;

4.3.主动在车辆集中展示地点设置办公点,向竞买人提供快捷服务;

4.4.提供公平、有序、安全的车辆展示环境和安保措施;

4.5.提供拍卖车辆所需的维护与保洁服务;

4.6.组织现场拍卖时需向拍卖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备案;

4.7.制定周密完备拍卖宣传方案、应急预案和拍卖组织实施流程等服务方案;

4.8.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负责完成本地车辆过户(外地车辆提档)等相关手续。

4.9.服务期限:90日。

五、拍卖要求

5.1.拍卖方式:分两至三批拍卖,流拍三次的车辆须重新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可采用现场拍卖方式继续拍卖,如组织现场拍卖,须遵守有关进场规定和管理办法。现场拍卖仍流拍车辆,根据评估意见另行合理处置。

5.2.成交底价:成交价不得低于该标的评估价,不设置保留价。

5.3.竞买保证金:每个标的竞买保证金为1万元。竞买保证金交到指定账户。

5.4.拍卖佣金:按中标价向买受人收取,不向竞买人收取其它费用。

5.5.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日内将成交价款支付至指定账户。

5.6.车辆过户:竞得人付清价款后5日内,凭拍卖机构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原车辆所属单位签订车辆转让合同,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车辆转让合同向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过户登记,过户所涉及的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机构确定专人协助竞得人办理车辆过户。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6.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上午9:00至3月16日下午6:00止(北京时间)。

6.2.报名地点: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6.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竞选申请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商务主管等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盖单位鲜章,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

6.4.未按要求提交证件、材料者,招标人均不受理。

6.5.报名资料所需原件须在竞争性谈判当日现场提交备查,查验后当场退还。

七、竞争性谈判的方式

7.1.竞标单位现场填报清单进行投标,价低者中标。

7.2.若竞标单位少于三家,则为无效标,应重新招标。

7.3.竞标报价如出现相同的低价标,则由相同低价标的竞标单位进行二次报价。

八、竞争性谈判的时间、地点

8.1.竞争性谈判的时间:2017年3月17日9:00开始,9:00至9:20签到,9:45前保证金交纳完毕,不在规定时间签到和递交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2.竞争性谈判的地点:合江县政务中心三楼二开标室。

九、竞争性谈判的保证金

9.1.合格报名竞争性谈判的申请人在竞争性谈判当天现场向业主点验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伍仟元,投标结束后,未中标者当场签字退还保证金;中标者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

十、履约保证金

10.1.中标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伍万元存入业主指定财政帐户,户名:合江县财政局,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合江支行,账号:****************178 。

十一、合同的签订

10.1.中标单位务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缴款证明与业主签订合同,逾期未签合同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不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十二、联系方式

11.1.招标人(全称):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11.2.地址:四川省合江县党政大楼二楼

11.3.联系人:黄先生

11.4.联系电话:158*****439


附件 1:竞选申请函

2:竞标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合江县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拍卖服务 车辆 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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