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泗店乡余河铁皮石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公告新县泗店乡余河铁皮石斛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资。招标人为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1.1.1、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河南省新县泗店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1.1.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1.1.3、质量要求:合格;
1.1.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1.1.5、工期要求:90天
1.1.6、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施工标
二标段:一标段的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标段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2.2 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为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至投标截止时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3 项目班子要求: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2.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类似(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2.5企业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6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2.7近三年内承担过土地(整治、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及因自身原因造成竣工验收不合格或拖延工期的不得参与投标;没有转包工程行为的;
2.8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2.9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和子、子公司不得分别独立投标。
第2标段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2.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
2.3、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注册的,具有相应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和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监理过类似工程且具有丰富的监理经验;且在本单位缴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签订了劳动合同;
2.4、财务要求: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具有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2.5、业绩要求: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企业承担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原件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2.6、以往承担过的土地开发整理监理服务项目没有验收不通过或因自身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的;
2.7、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2.8、截止投标报名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或信阳市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或被省(市)土地整理中心限制投标的均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起至2017年 3月20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3.2、报名地点: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3.3、招标文件500 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3.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一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6)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8)施工员、造价员、资料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10)准予核准报名资格通知书(携带清晰的企业法人代表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费的承诺书,到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领取。承诺书上必须写明“保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费,所有责任均由时任的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近三年(2013年度—2015年度)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5)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土地整治等监理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承诺书、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明细(网上下载无效,且必须注明出具单位的办公联系电话),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代表、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8)准予核准报名资格通知书(携带清晰的企业法人代表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企业法人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费的承诺书,到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领取。承诺书上必须写明“保证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要求的资料,保证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费、材料费,所有责任均由时任的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承担,与甲方无关”)。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到场参加报名。以上资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A4纸,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完整,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厅;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4月6日 15时00分;开标地点为新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女士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新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电话:
****-*******新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17年 3 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