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坎实小投影机、实物展台、摄像机、电钢琴、一体化复印机等招标公告
东坎实小投影机、实物展台、摄像机、电钢琴、一体化复印机等招标公告
一、经滨海县财政局批准(2017)03004号,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采购的投影机、实物展台、摄像机、电钢琴、一体化复印机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投影机、实物展台、摄像机、电钢琴、一体化复印机。数量具体见附件。
2.供货期(含安装调试工期):15日历天。
3.质量标准:合格。
4.项目地点: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
5.货物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详见附件。
6.采购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具有经营资格、经营范围、经营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5.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四、注意事项
1.投标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向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超过限价的无效,以经评审的最低价者为中标供应商,该报价一经本校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如出现最低投标总价不止一个者,则由招标人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如出现所有投标人投标价均超过最高限价的,招标人将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基础上现场组织第二次投标。
2.投标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校的投标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3.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15日内,中标人须将货物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好。
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后试用一个月经验收合格支付全部款项的这 80%;一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付清剩余款项(无息)。
五、货物报价清单及技术要求(附件点击下载)
六、投标要求
1.报名及上交报价文件
请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前将报价文件打印一式两份,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交滨海县教育局装备中心205室。报价文件包含报价表、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所供货物的说明情况等。同时缴纳报名费人民币2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货到安装调试后,投保保证金自动转为质量、售后服务保证金,所供设备产品一年后无质量、服务问题无息全额退还)。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请携带备查。
2.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7年3月23日上午9:00时 滨海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投标人应自行勘探现场,了解情况。供应商若对本公告有疑问,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前提出,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本公告作出任何修改。
2.中标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上货物的现场培训、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
3.中标供应商若未及时按标准供货,将作为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一年内不得参加教育局装备中心举办的各种招标活动。
八、联系人及电话
徐道青:136*****585
滨海县东坎实验小学
2017年3月1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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