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公告

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 2017ZG170
工程名称 > 吉林省德惠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建设单位 > 德惠市农业局
招标代理 >
工程类别 > 其他工程
招标性质 > 其它性质招标

公告说明

吉林省德惠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LWL-[2017]-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德惠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已由吉农确权办字【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惠市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德惠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2.2项目内容:完成吉林省德惠市2017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3项目地点:德惠市布海镇辖区内九个村:吉家村、升阳村、苗家村、泡子村、十三家子村、哈里村、长山村、陈家村和德升村

2.4招标范围:德惠市布海镇辖区内九个村:吉家村、升阳村、苗家村、泡子村、十三家子村、哈里村、长山村、陈家村和德升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国土二调农村集体耕地面积为124907.4亩)。

2.5中标单位工作范围及成果交付时间:中标单位从入户调查阶段工作开始,到确权登记颁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两证内容填制完备并形成电子版,直至完成颁证前所有工作(不包括无人机航拍,航拍底图使用2013年吉林省测绘新技术开发公司航拍底图)。2017年6月末完成入户调查、外业实测、内业处理和确认公示等农村土地确权主要工作任务。2017年7月15日前提交成果。

2.6质量标准: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及相关规定(具体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国家测绘管理部门认定的甲级测绘资质(具有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工程、地籍测绘等甲级资质)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3.3近三年必须在吉林省内承担过一项以上类似工程,熟悉国家测绘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注:近三年,指 2014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4 具有承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外业调查、地籍测量和数据库建设等项目能力 必须使用(自行购买)农业部评审合格和吉林省统一规定的农村土地确权质检软件和内业编辑处理软件。

3.5具备同时开展所中标段所有行政村实测作业面的充足设备和充足的工作人员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未经许可,不能随意更换。其他技术人员变化不能超过10%。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更换,或者其他技术人员变化超过10%,属于严重违约行为,扣100%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 投标单位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项目,否则按废标处理。

3.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有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3.11省外测绘资质单位参与招投标的,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14 日至2017年 3 月 2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除外),需携带以下证件

①单位法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④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院开据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⑥近三年(2014-2016)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⑦吉林省地理信息测绘局出具的入吉备案证明材料

(所有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在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临河街8377号(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300米), 中海国际广场A座1012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年4月6日13时30分,地点为 长春市政务大厅三楼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见招标文件。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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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3-14
截至时间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确权登记 经营权 农村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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