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招标公告
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招标公告
广东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三水区芦苞镇华龙路6号 邮编:528139 联系电话:075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广东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猛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D区30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东思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佛山市三水中心科技工业区芦苞园D区30号之一,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总占地面积为11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188平方米,主要从事功能型复合塑料的生产,年产功能型复合塑料1000吨。项目劳动定员共计15人,不设食宿,年工作时间为250天,每天一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生产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污水和冷却水,年产生生活污水135吨,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排入同树涌;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出料过程中的有机废气和锅炉废气,粉尘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高空排放;有机废气经收集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第二时段VOCs排气筒限值后高空排放;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锅炉废气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8-2010)中的新建燃气标准。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员工生活垃圾、原材料包装固废、布袋除尘器截留的粉尘和包装固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原材料包装固废、粉尘和包装固废属于一般固废,粉尘用于生产,不外排;原材料包装固废和包装固废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合理布局生产车间和设备,选取低噪型的设备,产生震动和噪声的机械设备要采取减震、隔音、消声等处理措施,减低噪声排放,不能将噪声源设置在项目边界附近。加强场界周围绿化和隔音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
三水区芦苞镇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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