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农牧局采购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需的花生配方肥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农牧局采购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需的花生配方肥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汝南县农牧局采购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需的花生配方肥公开招标公告
品目
采购单位汝南县农牧局
行政区域汝南县公告时间2017年03月14日11:0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14日10:55至2017年03月14日10:55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4日10:55
开标地点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
预算金额¥262.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1*****258
采购单位汝南县农牧局
采购单位地址汝南县农牧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汝南县农牧局
代理机构名称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汝南县农牧局采购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需的花生配方肥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农牧局委托,对其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所需的花生配方肥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7】29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及标段划分:

A标段花生专用配方肥: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花生专用配方肥

435吨

详细见采购需求

农业局项目区各乡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毕

B标段花生专用配方肥: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花生专用配方肥

440吨

详细见采购需求

农业局项目区各乡镇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供货完毕

注:企业可同时投报A、B两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

3.3其他特定条件:

A、B标段投标企业均需提供

3.3.1 营业执照(具有掺混肥料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掺混肥料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副本原件);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3.3提供掺混肥料登记证(原件);

3.3.4掺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原件);;

3.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注:所有标段所要求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第3.3.1、3.3.2项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投标保证金

A、B每标段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于2017年4月5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东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4月6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4月6日上午9:00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董先生 联系电话:181*****25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汝南县农牧局采购2016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类项目 所需的花生配方肥采购需求

一、花生配方肥料投标人资格要求

A、B标段企业需提供:

1 、营业执照(具有掺混肥料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掺混肥料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副本原件);

2、掺混肥料生产许可证(原件);

3、提供掺混肥料登记证(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注:1、投标企业可同时投报A、B两个标段,但只能按标段顺序中一个标段。

2、所有标段所要求提供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采购资金预算,资金来源

2016年,我县花生示范面积3.5万亩,需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875吨,省财政补助资金262.5万元。

三、采购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

A标段(资金预算*******元)

需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435吨。投入资金130.5万元

B标段(资金预算*******元)

需采购花生专用配方肥440吨。投入资金132万元

质量要求:A、B标段所供配方肥,

1、规格为50公斤/袋,包装正规。

2、总含量为45%,N:P2O5:K2O为22:6:17,硼含量为0.1%(此为推荐性标准,所投配方肥标准应高于或等于此标准)。

四、供货期限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五、售后服务要求

1、配方肥生产前必须到项目区进行取土化验。

2、按照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要求,对本采购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负技术总责,对所供花生专用配方肥质量负全责;

3、配合采购方的监督和检查,承担所供产品的全部检验费用。

4、提交项目审查、验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六、付款方式

供货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90%货款,花生收获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10%款项。

七、交货地点农牧局项目区各乡镇

八、其他要求 签订中标合同前,中标企业应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待采购货物按时到位并验收合格后,退还中标企业(不计息)。

汝南县农业畜牧局

2017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方肥 花生 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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