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区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康复综合楼新建、景观提档工程招标公告

婺城区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康复综合楼新建、景观提档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网上下载)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城区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康复综合楼新建、景观提档工程已由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婺发改[2016]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315万元人民币,(已落实50%,计人民币157.5万元)并承诺不拖欠工程款;

工程概况:综合楼新建总建筑面积892.76m2,占地面积198.38m2;综合楼新建:框架结构,地上五层,建筑高度17.4m;室外给排水、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室外消火栓等附属工程。

2.2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消防、附属工程(室外给排水、市政道路、绿化景观、室外消火栓)(详见招标控制价,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 工程建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芙峰街1313号;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 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以开标当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核查结果为准。

3.2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或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6法定代表人来开标的,需持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来开标的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本单位在册人员证明(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3个月(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连续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

3.7投标人还需提供备案过的《金华市建筑业诚信管理手册》;

3.8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城乡建设部第18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工程需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9如本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擅自开工的,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处罚结果报送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平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9日至2017年3月29日9时30分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开标前向招标代理支付)。

4.3席位费应在开标前缴纳,因区财政局非税资金开户银行和账号有变,建议各投标单位开标前一天完成缴纳席位费,以确保投标顺利进行,具体要求详见注意事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9 日9 时30 分,地点为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开标室(婺城区紫金南街369号瑞唐国际西侧附楼3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网站(网址http://wcqggzy.gov.cn/wczyjyzx)上发布。

6.2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婺城区分中心 电话:****-********

7、行政监督部门: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芙峰街1313号 地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三楼

联系人:张永红 联系人:胡红婷

联系电话:135*****570联系电话:****-********

2017年3月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景观 综合楼 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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