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招标公告

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木萨尔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招标,共计一个合同段。项目业主为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招标人为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境内。投标人按项目要求规划编制该项目。具体项目要求如下:

2.1、总体要求:规划应符合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满足环境保护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要求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部署,规划须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出建设性独到见解、有价值的深化建议及切实可行的深度保障措施。

2.2、内容要求:(1)规划应全面分析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现状与进展,明确生态文明建设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并采用科学方法,预测分析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压力与挑战。(2)规划需结合国家、自治区、州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要求,明确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和重点任务,提出符合国家要求和吉木萨尔特色的目标指标体系。(3)规划方案应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文化、生态生活和生态制度6各方面,明确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4)规划应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明确重点工程的内容、资金、进度、责任单位等要求。(5)规划需与我县经济、社会、环境、文化发展状况相匹配。

2.3、时间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通过专家评审的规划成果。

2.4、成果要求:规划成果包括:《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研究报告》、《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图件》、《吉木萨尔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编制方案》、《吉木萨尔县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方案》。

2.5、质量要求:项目成果达到国家一流水平,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能有效承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政策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两项及以上,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良好业绩和银行信用。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4日至2017年3月18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15: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以上均需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三份至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递交投标保证金,应提交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部庭州网及《昌吉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木萨尔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吉木萨尔县

电话:139*****010,联系人:王若颖,传真:****-******* ,邮编:831700

招标代理:新疆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8号

联系电话:136*****096,联系人:黎红霞,传真:****-******* ,邮编:8311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规划项目 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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