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监测能力(监测设备)建设招标公告

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监测能力(监测设备)建设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河源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 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监测能力(监测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600-201703-530003-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河源市新丰江水库环境保护监测能力(监测设备采购)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607,5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出具的2015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制造商,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十万分之一天平、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离子色谱仪、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自动液液萃取仪、BOD测定仪、小型无人采样船等主要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气相色谱质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微波消解仪、十万分之一天平、全自动红外分光测油仪、离子色谱仪、发光细菌毒性检测仪、自动液液萃取仪、BOD测定仪、小型无人采样船等主要产品的合法授权书证明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广东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地为广东省的投标人则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则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2.报名文件一式两份。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3月15日 至 2017年03月21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4月06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十、开标时间:2017年04月06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河源市区205国道东面、文明路北边商汇大厦24层2406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河源市环境监测站地址:河源市红星路118号
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7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层
联系人:吴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18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主任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诸小姐联系电话:****-*******

发布人: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4日




标签: 监测 环境保护监测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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