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芦台一中迁址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监理)芦台一中迁址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23006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监理[2017]03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一中迁址新建工程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社会[2016]103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市宁河区芦台一中迁址新建工程,位于天津市宁河区桥北新区,四至范围为:北至滨水东路,南至规划路,东至大赵道,西至空地。规划可用地面积54000平方米,项目总建筑面积48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56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3栋教学楼,均为地上5层建筑,总建筑面积13820平方米,每栋建筑面积4606.67平方米;1栋实验楼,为地上主体5层、局部2-3层,地下1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130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276平方米;1栋行政综合楼,为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地上建筑面积447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724平方米;1栋报告厅和食堂合建,为地上3层,地下1层建筑,其中,报告厅地上建筑面积2626平方米,食堂地上建筑面积1365平方米,食堂地下建筑面积1568平方米;连廊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117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满足60个高中教学班,在校生3000人的教育教学需求。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新区,四至范围为:北至滨水东路,南至规划路,东至大赵道,西至空地。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宁河区芦台一中迁址新建工程,北至滨水东路,南至规划路,东至大赵道,西至空地。地上主楼最高层数:5层;地下最大层数: 1层;单体最大建筑面积:实验艺术楼18331平方米;单体最大建筑高度:报告厅、食堂 30.60米;单体最大建筑跨度:报告厅、食堂 25.80米; 最大单体地下建筑面积为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10800平方米(包含实验艺术楼、行政综合楼地下);地下基坑深度:报告厅、食堂约5米,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约6.2米,总建筑面积48086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规划范围内全部的建筑、道路、景观及市政配套等工程。按照“四控制”(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两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对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进行全程监理。
2.4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7年04月20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7年04月20日 至 2018年09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8年10月01日 至 2020年09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 有效期内。3、本工程需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及建设监理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并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 。7、总监、总监驻场代表及安全总监均应具备《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培训合格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3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3 月 21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22日至2017年0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不收取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芦台第一中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丽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东大营一中路
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张涛电话:***-********
传  真: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270联系人:王帅电话:***-********
传  真:***-********
日期:2017 年 3 月 15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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