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氧及沼气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厌氧及沼气净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厌氧及沼气净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单位”)委托,兹邀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就本项目进行投标,择优选择供货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黎明资源再利用中心厌氧及沼气净化工程
建设规模:厌氧系统400m3/d,沼气净化18000Nm3/d,具体设备种类、数量、规格、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2.2供货周期:暂定2017年7月底完成设备安装、清水联动调试,具备带负荷调试条件。但进度应满足招标人总体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生活垃圾焚烧厂渗滤液厌氧系统业绩不少于三项(5年内,需合同复印件及用户证明);
3)良好的企业资信(需提供银行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证书),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是招标设备的制造商或者集成商并提供相关证明(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
5)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对本项目有兴趣的单位,可于2017年3月16日-3月20日,每日9:00-11:30,13:30-16:30(北京时间),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原件查验后当场退还)至吴中路1779号综合楼304室购买招标文件,文件费用:5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4月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大连西路617号明耀大厦10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黎明资源再利用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西路617号明耀大厦10楼
联系人:费刚、龚洁璐
联系电话:139*****720、135*****927
传真:***-********-****90
2017年3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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